涵江: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7-09-28】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梧塘镇溪游村党支部原书记郑文龙违规送礼问题。2013年中秋和农历年底期间,郑文龙为了自家的房屋“两违”问题得到关照,不被执法拆除,先后两次送给有关领导礼金共计10000元。近日,涵江区纪委给予郑文龙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大洋乡可山村党支部书记林秀明、村主任林开明、村监会主任柯国栋、支委柯玉珠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4月23日,可山村召开群众路线动员会议,会后给参会的24名党员和村民代表发放补贴,每人30元,共计720元。林秀明、林开明、柯国栋、柯玉珠均参与集体讨论研究并分别领到补贴。近日,大洋乡纪委分别给予林秀明、林开明、柯国栋、柯玉珠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眼下,中秋国庆将至,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克服惯性思维,打破侥幸心理,顶风违纪者,必是咎由自取。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真抓真管,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及时通报,以强有力的举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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