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涵江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6月上旬开始,县区交叉、联动巡察组和区委巡察组分别对区法院、区委政法委、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梧塘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常规巡察,对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区供销社进行巡察“回头看”,并开展脱贫攻坚“十百千”专项巡察暨扶贫领域巡察“再回头”专项督导、优化营商环境暨“放管服”改革巡察“回头看”工作。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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