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涵江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在各有关方面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考察等程序,拟聘黄琳等12名同志为涵江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8月6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向涵江区纪委监委组宣部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4-3368869,来信投递:涵江区纪委监委组织和宣传部(邮政编码:351111)。
附件:涵江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拟聘人选名单
莆田市涵江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8月6日
涵江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拟聘人选名单
(共12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方 芳(女) 涵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一级科员
朱雁娴(女) 莆田第六中学中级教师
杨伯凡 福建望峰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严 武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工艺美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副研究员
陈建飞 福建大涵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杨建英(女) 莆田涵江医院副主任医师
林相春 福建省雄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
施必鸿 中共涵江区委党校高级讲师
姚国成 莆田青璜中学高级教师
黄梅萍(女) 涵江区助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
黄 琳 福建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
黄智三 涵江区信息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