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涵江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2】 【来源:中共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0中旬开始,市委县区交叉巡察四组、区委巡察一组、区委巡察和区委巡察三组分别涵江公安分局开展上下联动交叉巡察,对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府办、区政协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委党校开展常规巡察,对11个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同时对接市委开展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专项巡察整改评估。巡察时间30~60天左右。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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