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委巡察组向九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的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0-11-10】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莆田市委和涵江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日至9月11日,市委县区交叉巡察四组、市委联动巡察四组、区委巡察一组、区委巡察二组、市委巡察七组村(社区)巡察小组分别对区人民法院、区委政法委、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梧塘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对江口镇江口社区、前面村、五星村、东楼村、石东村、丰美村、厚峰村、刘庄村、农山村、院里村、石狮村、蒲江村等12个村(社区)开展了延伸巡察,同时对接市委开展了脱贫攻坚“十百千”专项巡察暨扶贫领域巡察“再回头”专项督导。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两个维护”,突出“三个聚焦”,紧扣被巡党组织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任务。

区委书记陈万东主持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九届区委第十一轮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陈万东强调:要聚焦重点、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突出围绕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展监督。要提升标杆、压实责任,从严从实推动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四责协同”机制,把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完善监督体系,增强巡察整改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和有效性。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统筹疫情防控和巡察监督,将巡察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放到优化全区政治生态、推动基层组织建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中去思考和谋划,把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贯通起来,持续深化联动协作机制。

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

市委县区交叉巡察四组巡察区人民法院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担当不够,司法公正存在差距,司法责任制改革还有距离,推动执行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优化营商环境有待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够深入,统筹疫情防控工作不够有力,信访化解力度不足,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形式主义还一定程度存在,践行司法为民不够有力,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落实任职回避制度不够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资金资产管理不够严谨,工程项目管理亟待规范,政府采购不够规范;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务工作开展不够严谨,选人用人不够规范,会议记录存在乱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短板;司法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全面,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市委联动巡察四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决策不够全面,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保护知识产权职责还有不足,开展党员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积极,应对机构改革后困难和问题能力有待增强;对群众关心关注问题解决仍不到位,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仍有差距,对财务管理工作仍需加强;党建工作存在不足,基层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有的整改不够到位,整改措施针对性不足。

市委联动巡察四组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织巡察“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站位不高,推进“放管服”不够有力,担当意识不足,实现目标任务有差距,主动作为不够,跟进配合落实有差距,工作虚化弱化,抓意识形态有差距;学风文风还有偏差,便民服务仍需改进,收取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还不完善;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组织建设还有不足,监督检查还不到位;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整而复发。

区委巡察一组开展脱贫攻坚“十百千”专项巡察暨扶贫领域巡察“再回头”专项督导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要求不够深入,个别乡镇和区直单位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存在差距,个别主管部门和乡镇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够积极主动,对扶贫项目监管不到位,部分镇村、区直单位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有偏差;个别镇村、区直单位对扶贫资金缺乏有效监管,部分镇、村项目工程管理有漏洞,个别镇村扶贫项目存在违规行为;个别镇村干部持续助推脱贫攻坚的干劲有所减弱,如医疗服务不周到,挂钩帮扶不深入,相关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格;上轮巡察和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区委巡察一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性不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不够到位;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基层站所廉政风险存在薄弱环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仍有发生,财经制度监督管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扎实,执法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有的整改未到位。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委政法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存在差距,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加强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须进一步完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不够有力;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处置不力,便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务报销不够规范,存在资金风险,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监管不严;民主集中制落实不规范,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形式主义倾向依然存在,调查研究不深入,主动深入基层较少,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资金监管和项目采购等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待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稍弱,人员空编较多,后备力量培养不足。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攻坚克难意识有待加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文山会海整治不彻底,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担当尽责不够积极,资金监管和项目采购等存在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足,党建引领作用不够明显。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梧塘镇党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理论制度更新滞后新时代发展;职能责任落实力度不够,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六稳”“六保”落实不够深入,脱贫攻坚、安全生产、“两违”等工作不够有力;党的全面领导发挥不够充分,意识形态传导工作较为疲软和被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未坚决遏制,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仍较薄弱,违规报销相关培训费,违规发放相关津补贴;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干部精气神调动不够充分,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足,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有力;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效果不够明显。

区委巡察二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系统、全面,履行职能责任力度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短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全面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欠主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管理还有缺漏;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有的整改不彻底,离任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对上级督查提出问题整改督促不力。

区委巡察二组对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织巡察“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有差距,履行职能责任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缺乏破冰攻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的凝聚力引领力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戒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服务“三农”不广泛不深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运作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规范,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有的整改不到位。

市委巡察七组村(社区)巡察小组对江口镇12个村(社区)延伸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村(社区)推进精准脱贫工作不够扎实,落实污染防治工作不够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个别村(社区)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不够强劲,发展思路不够清晰,发展理念不够科学,“两违”专项整治巡查履职不够有力;部分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不够深入,惠农利民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部分村(社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够有力,宗教工作领导比较薄弱。个别村廉政风险管控不严,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个别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风险,村小组、村老协会等基层组织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和资金安全隐患问题;个别村(社区)改善民生问题流于形式,个别村(社区)聘用人员存在因人设岗、优亲厚友嫌疑;为民利民理念不够牢靠,党务村务公开“形式化”。部分村级组织建设能力“弱化”,党员教育管理“虚化”,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淡化”;部分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记录缺失,部分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够规范,党费收缴不足或不及时,流动党员联系不够紧密。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单位和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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