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涵江区交通运输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04】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涵江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月7日,区委巡察二组对中共涵江区交通运输局支部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0年5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组织推进整改工作

区委巡察二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我局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对整改认真落实,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区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局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系统党委书记、局长许腾镖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曙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提高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把落实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首要议事日程,坚定政治站位,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明确目标责任。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对账销号、立行立改。要求不回避问题,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强化成果运用。局班子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开展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保障方面

1.关于联十一线(莆田境)配网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为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区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5月22日就施工进度滞后问题对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同时,为了保障项目资金,积极申请专项债用于推进项目进度。截止2020年7月30日,三华路、华涵路已完成沥青路面及配套工程,已实现通车;哆中路已完成可施工段1.4公里路面工程并实现通车,剩余0.6公里正在抓紧组织征迁工作。

问责情况:鉴于项目推进进度滞后,区交通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0年7月2日对项目现场代表赵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加快推进项目进度。要求项目负责人吴某某在民主生活会上做情况说明,对其进行批评帮助。

2.关于镇前安置区、镇江安置区剩余安置房及商场、工具间等国有资产未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巡查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完善代建安置房的集体统一管理,2020年7月制定《涵江区交通系统代建安置房集中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安置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管理。

(二)问题纠正方面

3.关于抓党员教育形式单一,与交通业务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区交通运输局不断丰富党员教育方式,组织各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纪党规教育、业务知识培训等,先后到白沙“红军207团旧址”、“闽中司令部教育基地”实地参观学习二次,于2019年12月20日邀请党校老师举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讲座,2020年1月15日邀请法律顾问举办《行政执法程序与工程合同风险防控及注意事项》法律辅导宣讲,多形式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和党员党性修养、法律知识。

4.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意见联系实际少、内容空泛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交通运输局党支部于2020年6月15日组织学习《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局班子于7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进行精心准备,进行谈心谈话6人次,提出意见建议60条,直奔主题,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批评意见60条,加紧落实整改。

(三)建章立制方面

5.关于石东安置区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多次变更问题没有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重大事项研究未进行建章立制问题。

整改情况:1)石东安置区1#楼施工工程中出现的变更问题,业主单位区公路工程建设中心于2015年11月10日向区政府提交会议研究,形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兴化湾疏港道路(江口至荔涵大道)工程石东安置区1#楼工程建设相关问题的纪要”,按照纪要落实执行。(2)建立健全集体研究制度,修改完善《涵江区交通运输局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的集体讨论。

6.关于石东安置区剩余安置房的管理与处理处置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或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1)石东安置区1#楼剩余安置房的管理,根据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兴化湾疏港道路(江口至荔涵大道)工程石东安置区1#楼工程建设相关问题的纪要”精神,已于2015年9月份移交江口镇人民政府。(2)进一步完善代建安置房的集体统一管理,制定《涵江区交通系统代建安置房集中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安置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管理。

(四)监督责任方面

7.关于未对个别责任人进行问责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区公路工程建设中心2014年10月支付福建省涵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道路警示安全项目工程款24109元(合同工程款22491元),超过合同款5%”,虽已责令施工单位于2018年10月31日退返超过5%的部份1618元,但未对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问题,2020年7月份,区交通运输局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对经办人员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问责情况:涵江区交通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已于2020年7月2日对项目经办人员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五)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发现的新问题

8.关于结合实际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还有差距,传达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等重要文件精神时未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1)区交通运输局党支部结合年度计划,于2019年12月20日邀请区委党校老师举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解读,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交通发展实际进行交流,推进交通运输工作再上新台阶。(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意见精神,指导交通运输工作健康发展,以务实措施推动全会精神落实落地,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佳的能力水平投入到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工作。

9.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个别项目进展缓慢未按期完工,个别工程未正式开工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联二线工程进展缓慢未按期完工”问题,该项目于2019年12月份完成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正在办理项目用林批复变更手续,因项目征迁等原因,目前尚未正常施工。(2)针对“231县道黄洋至游洋公路晋级改造工程未开工建设”问题,该项目已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

问责情况:涵江区交通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0年7月2日对现场代表王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0.关于个别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联十一线配网工程项目经理更换,罚款未执行到位”问题,该项目业主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中建海峡公司项目经理更换一事,根据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协议,责令施工单位于7月8日支付违约金3万元。

11.关于个别工程项目现场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联十一线配网工程监理单位总监无故不在岗”问题,区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5月22日对监理单位总监进行了约谈,项目业主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监理招投标文件和合作协议,责令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1.5万元,于7月9日从监理费用中扣减,要求其吸取教训,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12.关于联十一线配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防护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联十一线配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问题,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区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5月22日对项目经理进行了约谈,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围挡,已设置到位。(2)切实履行项目业主职责,加强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定完善《涵江区交通工程在建项目现场管理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3.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示范路和安全防护工程(大江线)监管不到位,施工现场缺少监理旁站记录、日常检查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区交通运输局领导督促现场代表严格按照《莆田市涵江区普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涵政综【2016】133号)文件要求,强化项目业主管理职责,加强普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各参建单位的质量意识,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普通公路工程施工质量,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项目业主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完整监理旁站记录、日常检查记录,并整理到位。7月2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约谈。

14.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未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规定动作问题。

整改情况:涵江区交通运输局党支部已督促全体党员结合实际对主题教育学习计划进行修改完善,按照《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谈心谈话18人次,于7月31日召开巡察“回头看”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交通行业工作实际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15.关于区交通运输局未及时协调开通涵江区至工业园区内的公交车,导致园区内工人存在“出行难”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2020年1月3日,工业园区公交线路已开通3条,“218路”由市公交南站至赤港农场;“231路”由延宁宫至江口侨联,途经高新园区和赤港农场;“236路”由延宁宫至中粮集团,途经区政府、雪津啤酒厂,切实解决园区干部职工出行问题。

1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不足,分析研判、情况通报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研究部署内容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区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6月研究制定完善《贯彻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方案制度,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分别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提出了5个问题;3月2日分析研判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4月13日通报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通报;6月8日研究分解《省委巡视反馈意识形态整改意见》,通报存在的不足,分析研判交通系统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问题加以整改。

17.关于交通系统网络舆情规范性台账未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发布审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6月研究制定完善《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案制度,建立完善网络舆情规范性台账,严格落实审签制度,完成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发布审签工作。

18.关于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虚化,与交通工作实际结合不紧,部分内容表述不当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6月15日组织学习《涵江区委党组(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六个纳入”,查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不足,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将意识形态纳入7月3日召开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2019年述职述廉报告,规范材料内容。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发现的新问题

19.关于加强警示教育方面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支部学习计划,分别于6月1日、6月9日、6月15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案情通报》、《<习近平在宁德--反腐篇>及案情通报》和《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的讲话精神(民法典)》等材料,组织到《莆田廉政教育基地-莆田监狱》、江春霖故居实地学习,接受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20.关于出现主体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区纪委建议,对下属单位涵江区港口开发公司先后两任经理因违规违纪问题给予撤销行政职务处分。2020年2月,区交通运输局许腾镖局长对新任命港口公司负责人李志新进行廉政谈话,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21.关于农村客运石油价格补助资金核算不精准,前后认定数据不相符问题。

整改情况:依据《农村客运石油价格补助及出租车石油价格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区交通运输局的统一安排下,区运管所督促客运企业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申报,通过初步审核后上报区交通运输局。随后由局人员会同运管所经办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复核、公示和上报。我局人员在复核的过程中发现运管所上报数据计算有误,及时予以订正。最后形成区交通运输局油补的正式文件,于2019年2月5日在区政府政务网上公示,上报和发放。

在复核的过程中,经办人员在区运管所上报的初审文件上用铅笔进行了计算修改和订正,事后运管所经办人员未按核后数据及时修改上报相关文件,已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区运管所重新向区交通运输局报送初审文件,经办人员认真审核把关。

问责情况:涵江区交通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0年7月2日对经办人员方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出差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交通运输局一名干部报销往新县镇协调联二线苗圃事宜补贴,未附出差审批单”问题。经核查,报销单附件为《出车审批单》,未附《出差审批单》,2020年6月份已补办,作为凭证附件。交通运输局制定完善《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文件,对出差报销进一步规范。

问责情况:涵江区交通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已于2020年7月2日对报销人员林某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部分大额资金拨付审批不到位、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部分大额资金在本单位不同账户之间拨付未经领导审批签字问题,于6月份补签转账申请书,并经领导审批。并研究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进行明确,严格规范审批制度,对于银行贷款户资金转移,一律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24.关于专项资金多年结转结余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区交投公司一笔农村客运石油补助款专项资金88924.86元常年挂账,根据莆财预[2017]159号文件规定,该笔专项资金应上缴区财政收回统筹使用,但区交通运输局未上缴”问题。该资金为农村客运石油补助结余资金,已于6月9日上缴区财政局。

(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发现的新问题

25.关于党支部会议和局务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党支部会议和局务会议记录在同一个本子上”问题,因在平时会议记录上使用综合记录本集中进行记录。为规范会议记录行为,明确记录内容,从2020年6月份起按不同会议内容,分别对集中学习、局务会议、党支部会议情况进行单独规范记录。

26.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区交通运输局下属的运管所一名副所长2019年接受函询,但其未在年度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问题,区运管所党支部于2020年5月19日上午召开党员大会和7月6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区运管所副所长林某某根据反映的有关问题摘要逐一进行情况说明。

27.关于个别干部工作中有畏难情绪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区交通运输管理所一名干部对局机关安排其负责项目工作有情绪,负责联二线项目建设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区交通运输局通过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指出不足,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要求大家克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服从工作安排,对联二线工作应加强实时监管,遇到困难应勇于担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问责情况:涵江区交通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已于2020年7月2日对项目负责人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对联二线项目的现场管理。

28.关于对干部关心关爱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为提高干部职工积极性,局工会对反馈意见非常重视,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工会会员每年每人300元生日慰问活动,凝聚职工合力。

29.关于对党建工作的统筹兼顾不到位、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回头看”意见反馈后,2020年5月制定《2020年度交通系统党建工作要点》,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定时安排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理论武装,推进思想建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多层面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30.关于工程管理方面的培训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为提高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由局总工程师亲自审核把关学习培训材料,分别在2020年5月份、6月份的学习会议上,多次专门解读和培训《工程质量与管理要义解读》、《公路工程招投标文件》、《提升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比性工作方案》、《公路工程项目前期申报材料》、《“四好农村路”建设业务培训》、《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注意事项》等五场次,举行《工程业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一次,着力提高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八)落实整改责任方面发现的新问题

3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未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联十一线配网工程建设进度推进缓慢,项目仍未完工”问题。为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区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5月22日就施工进度滞后问题对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同时,为了保障项目资金,积极申请专项债用于推进项目进度。截止2020年7月30日,三华路、华涵路已完成沥青路面及配套工程,已实现通车;哆中路已完成可施工段1.4公里路面工程并实现通车,剩余0.6公里正在抓紧组织征迁工作。

问责情况:鉴于项目推进进度滞后,区交通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0年7月2日对项目现场代表赵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加快推进项目进度。要求项目负责人吴某某在民主生活会做情况说明,对其进行批评帮助。

32.关于审计指出的多头开设银行账户问题重视不足、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区交通运输局设有银行账户6个,分别为:基本户1个、专项资金账户5个;局下属单位区交投公司设有银行账户9个,分别为:基本户1个、一般户2个,贷款专户3个、基金账户1个、资金结算账户1个、资本金账户1个。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除因项目建设需要保留4个专用账户不能销户外,截止2020年7月2日,交通运输局银行账户销户3个,保留3个;区交投公司银行账户销户一般户1个、保留8个。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1.关于联十一线(莆田境)配网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联十一线(莆田境)配网工程项目包含三华路、华涵路、哆中路。截止2020年7月30日,三华路、华涵路完成沥青路面及配套工程,已实现通车;哆中路完成可施工段1.4公里路面工程并实现通车,剩余0.6公里当地政府正在抓紧组织征迁工作。哆中路剩余路段完成征迁供地后,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施工,实现全部通车。

2.关于镇前安置区、镇江安置区剩余安置房及商场、工具间等国有资产未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巡查问题。

整改情况:项目业主单位涵江区公路工程建设中心针对以上两个安置区剩余安置房及商场、工具间等国有资产未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巡查问题。2020年7月制定《涵江区交通系统代建安置房集中管理实施方案》,正在协调移交加强安置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管理。

3.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个别项目进展缓慢未按期完工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联二线工程进展缓慢未按期完工”问题,项目于2019年12月份完成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正在办理项目用林批复变更手续,因项目征迁等原因,目前尚未正常施工,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局党组织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交通各项工作。

1.抓整改落实见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2.抓集中力量保质量。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股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局的问题,调动全局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3.抓建章立制促发展。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3399960;邮政信箱莆田市涵江区三江街801号;电子邮箱hjjt3399960@163.com。

 

 

 

 

                      中共涵江区交通运输局支部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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