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织关于巡察“回头看”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4-22】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1日至9月11日,市委县区联动巡察四组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0年10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 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市委县区联动巡察四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要求中心全员要端正态度、全盘接受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一)加强巡视巡察理论学习,切实提升政治站位

     2020年10月27日,组织中心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为我们划出了底线、亮出了红线,指明了管党治党严要求,树立了从严治党高标准。中心党支部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担当精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支部成员、班子领导及股室负责人组成。2020年10月份以来共召开党支部会议14 次、主任办公会议 13 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逐项研讨细化整改措施并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讨论推敲,2020年11月9日形成了《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织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梳理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一览表,支部书记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中心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措施。2020年12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通过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党建、干部绩效、股室工作目标3项考核中,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推进‘放管服’有差距”问题。一是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意识,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于2020年12 月24日组织党员重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于2020年10月26日开展学习交流研讨会,会前要求参会党员积极准备好发言内容,在会上全体党员一起谈认识、说感想、找差距、表决心,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职责摆进去,互相交流共同查找差距、剖析原因,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三是要求党员每天利用“学习强国”APP,通过听音频,看新闻等方式,学习关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内容。四是由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充分发挥牵总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调度。五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改“放管服”工作稳步推进。加强督导检查,及时跟踪督导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压紧压实责任。

1)关于“‘一网通办’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主动与上级沟通协调,推动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加快进行整合,现阶段工作目标是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莆田市政务服务平台,齐抓共管建设一个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网站。二是积极协助市、区数字办加快“智慧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指导各自建系统部门通过莆田市政务服务平台每月填报自建系统办件数据,无需再进行二次录入,努力解决“通”的问题。三是与区审改办配合推进各审批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莆田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目前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链接跳转的方式链接各自建系统来实现一号共享,一网通办,初步打破了部门“数据孤岛”,落实“办”的问题。

 (2)关于“一事联办套餐式集成服务成效差的问题。一是于2020年9月29日制定并组织实施2020年度《涵江区“一事联办”集成套餐服务清单任务分工方案》,督促 26个“一事联办”事项各牵头单位编制套餐式服务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规程,形成《涵江区“一事联办”套餐式服务文件汇编》。二是采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无缝对接、集成办理的方式,督促指导有关部门逐步向省网集成套餐服务平台集中,通过莆田市统一政务平台和莆田市工程项目审批平台,可实现跨部门之间的数据材料共享;同时,进一步精简申报资料,压缩办结时限,变“多头跑”为“一次跑”,变“多头办理”为“集成办理”,实现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流转、一个平台审批、一个窗口办结。三是在三楼大厅分类别设置“一事联办”专窗,窗口LED电子显示屏显示“涵江区一事联办”字样;现已通过社会招聘招收两名一事联办受理专员,专门负责引导和受理“一事联办”相关事项,让企业群众只在一个窗口提交一份资料,只跑一次就能办好“一事联办”。四是制作“一事联办”宣传材料在窗口投放宣传,引导群众到专窗办理业务。截止目前,已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公布100件“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等,整改期间共办结79宗“一事联办”事项,有效减少群众来回跑腿时间。

2.关于“担当意识不足,实现目标任务有差距”问题

(1)关于“事项全程网办率较低”的问题。一是全程网办占比涉及营商环境评估“政务服务”指标的落实,中心党支部分别于2020年4月20日、2020年9月11日、2020年11月16日召集审批业务股室碰头讨论研究及约谈相关窗口单位分管领导或业务经办人,要求审批室定期与其他县区比对,督促窗口部门对标佛山、厦门等先进地区开展事项梳理,依托政务服务网和“自己批网上办”系统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的全流程网办。如中心督查室于2020年12月1日向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区不动产登记局等9个部门发函督办,要求对可以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积极与市网管室及审批系统驻点技术人员对接,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和莆田“惠民宝”开通“全程网办”,大幅提高审批效率,着力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二是倡导推行“掌上办”,在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导办台布置宣传台卡,提高闽政通、惠民宝的知晓率和应用率。三是在区本级和镇办、党建+邻里社区设置自助服务机推广“自助办”,部署便民24小时自助服务机11台,引导政务服务加快从“线下跑”向“网上办”转化。截至2021年1月,我区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全程网办事项占比61.83%,一趟不用跑比例74.71%。

(2)关于“‘一窗’分类受理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持续推进各功能区改革,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协调入驻部门配合调整“一窗受理”窗口设置,努力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机制的落实。截止2020年底,已完成医疗保障、商事登记(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人社社保、经济民生综合一、经济民生综合二等六个区域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三是继续对标对表市中心和其他先进地区,持续拓宽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窗受理”的覆盖面。

3.关于“主动作为不够,跟进配合落实有差距”问题

(1)关于“投资项目区域性评估工作滞后”的问题。一是按照《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涵江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涵政综2020〕138号)要求,明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快开展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区域评估工作以及园区环评修编工作。二是中心将跟踪督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完成区域评估工作。

       (2)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硬件建设滞后”的问题。

已于2020年11月开始对开评标硬件设施进行提升。一是将评标室和相邻的卫生间通过旁门进行联通,在评标室及卫生间外门均安装门禁,实现专家评标不出评标区,形成绝对封闭的评标区。二是对评标室空间重新规划摆设,在需要9人专家同时评标时可临时加设桌椅,以满足要求。三是在2020年11月投入资金6800元,采购支持评标专家签到系统的个人证书采集设备,2021年1月,完成评标专家签到系统的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评标专家签到系统对到场评标专家的身份证、人脸、签名等信息进行采集,评标专家只能通过采集的信息识别登录评标系统进行网上评标,以达到专家身份验证的目的。

4.关于“工作虚化弱化,抓意识形态有差距”问题         

  (1)关于“领导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2020年11月30日由中心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组织中心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强化风险防控,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和分析研判机制。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的研判工作,于2021年1月13日向区委报告中心2020年意识形态情况。三是将意识形态、宗教工作纳入中心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做好2021年党支部学习计划。四是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带头参与学习,为中心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五是2020年11月15日由支部书记对学习强国积分落后的党员进行约谈,使其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承诺每天坚持学习。六是联系中心实际,2020年12月5日修改完善《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强化了对中心宣传阵地的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对组织委员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作自我检讨。

      (2)关于“履职报告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于2020年7月16日修订完善《中心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把领导班子在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中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对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一个重要内容进行充实。二是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均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由支部书记把关签字。领导班子成员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并向支部提交书面检查。

      3)关于“阵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中心已于2020年11月1日起严格执行三级审签制度,由经办人、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审阅并签字后才可以发布信息、视频等宣传材料,同时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审批表并附发布材料。二是在中心原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制度》的基础上,2020年12月15日研究制定了《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预案》,对如何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中心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等方面进行明确。三是结合中心工作实际,2020年12月15日制定了《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舆情处置制度。中心党支部书记对组织委员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作自我检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学风文风还有偏差”问题

(1)关于“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坚持采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两种方式,每周一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自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党员学习13次,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福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党的理论知识。每月开展主题党日,努力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办法来激发党员学习热情。二是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平台的强大作用,督促党员每天坚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三是在每个学习阶段组织开展交流研讨会,鼓励每位党员积极发言。2020年共举行6场学习交流研讨会,3场党课理论宣讲。四是利用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全体中心党员干部完成“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班,班子成员全部撰写了心得体会。五是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如:2020年11月份组织中心党务人员参加区委党校举行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宣讲报告会;2020年12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区发改系统举办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会;2020年12月17-19日中心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参加由区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中心党支部书记对组织委员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作自我检讨。

(2)关于“文件提出目标过高无法实现”的问题。一是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在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涵江区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制定各项工作目标。如:要求各入驻部门必须在事项办结后直接生成电子证照。二是跟踪督促涉及部门补齐补全存量证照电子化,按照国家电子证照目录开展存量证照电子化生成。三是安排专人督促指导区文旅局、住建局、民政局等3个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将审批结果生成电子证照。同时,通过系统监控及时给予窗口工作人员预警提醒,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应用于年底绩效考评。2020年11月份组织一次对系统办件电子证照生成情况的专项督查,电子证照生成率100%。

6.关于“便民服务仍需改进”问题

(1)关于“办事大厅布置不够合理”的问题。一是在中心办事大厅的两个出入口、电梯房、楼梯口等位置制作指引标识,在一楼电梯对面制作中心三楼办公整体平面示意图。二是增加了一名导办人员,要求导办人员每天轮值坚守在三楼主出入口处引导群众办事。三是结合每日值班督查,定期开展卫生考评,督促窗口工作人员摆放好办公桌椅和办公设备。

(2)关于“中心便民服务设施设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指定专人定期检查中心各类便民服务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二是工作人员每天检查自助取号机运行情况;三是及时联系专业人员修复好取号机上办事指南栏目无法打开问题,重新对部门的名称进行检查,目前已能确保取号机系统运行及信息公开的正确性。

(3)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对出入中心的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或其它健康证明。二是要求保安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出入中心的每个人都要落实到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对于明显故意伪造健康码、躲避检查的人员,一旦发现依法报告予以从重惩处。

7.关于“收取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工程投标保证金未及时退还、利息未及时上缴”的问题。经自查,该5个工程项目保证金总额6.08万元。因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需由中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盖章同意后方可退还,该5家中标单位一直未向中心管委会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造成保证金未退还。一是根据巡察意见反馈,中心管委会通过各种渠道联系5家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截至2020年12月23日,已全部退还。二是自2018年开始至2020年9月30日止,中心保证金账户上产生的利息共计696247.97元,至2020年5月25日累计上缴财政686462.17元,2020年11月11日上缴财政9785.8元,已全额上缴。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11月20日已在涵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变更工程交易投标保证金账号的通知》,自发布当日起在涵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的工程交易投标保证金由各建设单位自行收缴及退还,利息收入减少,下一步中心将半年上缴一次利息收益。三是要求中心财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室加强沟通,定期对账,发现此类情况及时联系中标单位退还保证金。中心党组织已对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予以约谈。

(2)关于“工程交易费送存、上缴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关于“工程交易费未及时送存”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求,中心管委会研究决定于2020年1月10日起停止收取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对之前已完成招标但未缴纳工程交易费的项目,中心管委会于2020年1月9日全部开具交易费发票。因此,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月9日中心开具的4.17万元工程交易费发票中,有部分款项实际未缴纳。这些款项于2020年3月份才全部催缴到中心账户,并于2020年3月20日上缴财政。二是关于“工程交易费长期挂账”问题。经自查,梧塘镇人民政府汇入的两笔工程交易费均以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因梧塘镇人民政府一直未派人到中心开具发票,导致这两笔款项一直挂在中心账户上。以上两笔工程交易费共0.26万元已于2020年11月3日开具收款发票,全额上缴区财政。梧塘镇枫林村于2020年1月汇入0.07万元工程交易费的项目为2019年8月23日开标的“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枫林村公厕建设工程”,该项目的工程交易费在开标当天已以现金方式缴纳,属于重复缴纳,款项一直挂在中心账户上。目前已与该项目业主对帐,并于2020年12月10日原渠道退回。针对以上问题,中心管委会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工程交易费管理,及时清理款项并开具发票,按时足额上缴区财政。

8.关于“财务制度还不完善”问题

(1)关于“存在提前支付货款问题”的问题。经自查,2018年5月9日才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供货,当日中心对到货制服进行收货确认及验收。但才子服饰于2018年7月5日才开具发票,按合同约定2018年8月28日实际已超过三个月质保期,因此中心一次性全额付清货款。针对反馈的问题中心管委会即知即改,一是2020年11月17日补充并完善《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强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流程支付货款的重要性,严守财经纪律,规范收支管理。中心党组织已对责任意识缺乏,工作存在疏忽的财务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采购制服到货后由办公室负责验收入库和出库登记,但相关材料未装订在财务账本里面,由办公室另存档案室里。一是中心管委会着力加强物资管理,规范财务手续,于2020年11月20日修订并完善了《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二是责令财务人员进一步健全财务账、办公室人员严把物资验收入库关,落实好入库登记、领取申请和出库登记制度。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责令财务人员马上对巡察指出问题进行改正,补登入账。二是于2020年10月,按照相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改行动,调整并补充完善了有关账务日常收支管理台账,进行了固定资产补记入账。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中心于2020年11月20日制定了《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要求财会人员加强风险防控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健全完善固定资产台账,逐一登记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切实做到财务数据真实可靠,固定资产管理有序合规。中心党组织已对财务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4)关于“政府采购手续不全”的问题。一是经自查,中心于2018年11月28日通过询价的采购方式对办公楼搬运服务费进行招标;于2019年4月26日对电脑进行询价采购。两件询价材料均由公共资源管理室负责整理并归档存放在中心档案室,手续齐全。二是今后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流程,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并首选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大卖场渠道采购办公用品,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9.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关于“民主评议党员马虎应付”的问题。一是于2020年11月23日组织党务工作者专题学习研讨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二是开展好2020年民主测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提名并通过监票人、计票人,要求清点参会党员人数后才能发放测评表。三是要求计票人当场点清收回的票数,监票人复核票数。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经支部评议后予以公示。中心党支部书记已对支委分别进行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作自我检讨。

(2)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在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巡察反馈会上要求中心全体党员严肃认真对待党内政治生活,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又要进一步弘扬中心的民主作风,增强斗争精神,促进班子团结。二是要求全体党员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根据党员平时的表现实事求是地提出批评意见,不得敷衍了事。中心党支部书记已对组织委员进行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作自我检讨。

10.关于“组织建设还有不足”问题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于2020年11月23日集中学习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要求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向中心提请的“三重一大”事项,在支委会及主任办公会议记录本中都必须要参会人员签字,详细记录相关人员发表的意见。二是中心党支部在2020年11月23日组织支委学习,重温民主集中制原则。三是从2020年11月1日起,中心研究“三重一大”问题,均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原则执行。

(2)关于“支委会换届不严肃”的问题。一是于2020年11月23日组织党务工作者专题学习研讨支部换届规定和流程。二是于2020年11月23日制作支委会换届工作流程图,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开展换届工作。三是2020年12月18日安排党务人员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辅导班,学习了选举换届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四是再次强调要求组工干部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3)关于“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2021年1月20日专题研究中心党组织设置,划分2个党小组。二是规范中心党务工作,加强对党务工作的学习,11月23日组织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学习党务工作制度,支部换届、民主评议制度等。三是2021年1月20日后,2个党小组已经独立进行“三会一课”活动,有单独的学习记录本及党员签到册。

11.关于“监督检查还不到位”问题

(1)关于“对进驻单位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2020年10月30日细化窗口考勤制度,规范政务服务。二是督查室加强对窗口考勤的督查力度,对迟到、早退或者缺勤却未能提出合理理由的及时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到位。通过检查10月份和11月份的考勤记录,文旅局、残联、自然资源局的窗口工作人员均已经正常考勤,其他窗口工作人员也未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三是今后将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并不定期监控抽查窗口的纪律执行情况,对发现有违规的行为马上要求其整改,对屡次出现违规行为的将报送效能办处置。

(2)关于“督查缺乏较真碰硬”的问题。中心对每一次督查均列入绩效考评。一是强化督查机制,由中心班子成员带队督查室干部定期深入窗口开展督查活动,抽查窗口各项工作,全面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针对窗口出现的问题,加强跟踪督查力度。二是截止2021年1月,中心未发现审批超时事项。三是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同一个问题若再次出现,将报送效能办处理。四是每个月对还未完成的整改内容,及时通过电话、OA公文交换系统等方式进行催办。

(3)关于“对部门分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的业务指导不力,监督检查较少”的问题。一是与区审改办联合启动“五级十五同”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在2020年12月9日前收集各镇办意见的基础上,于2020年12月10日发出《莆田市涵江区各乡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通用目录》、《莆田市涵江区各街道办事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通用目录》,规范乡镇街道审批事项的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时限等相关要素。二是按照区委办、区府办2020年7月30日《关于印发<涵江区11个乡镇(街道)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涵委办发〔2020〕2号)精神,指导督促各镇办配强配齐政务服务队伍,做好便民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便民服务工作机制,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便民化有关工作。三是严格按照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制定各项专项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由中心审批室和督查室负责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想方设法帮助基层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四是明确每个季度由督查室组织暗访,于2020年10月12日通过暗访的形式组织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村居代办点开展第四季度政务服务质量督查,对平原、山区12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存在的未佩戴胸卡、人员不在岗等问题当场要求其整改到位。五是针对基层现状适时调整工作计划,发出《关于持续开展行政审批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1+6+X”社区邻里中心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的实施方案》《涵江区“一事联办”集成套餐服务清单任务分工方案》《关于转发<莆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莆田市政务服务便民化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对“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了不断完善,逐步提升我区政务服务质量。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2.关于“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对巡察指出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由会计人员对仍挂账的工程交易费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并集中开展工程交易费上缴工作,现已整改到位。二是明确科室责任,强化科室配合。明确工程交易费上缴工作由办公室和公共资源管理室总牵头,全面掌握工程交易费上缴工作进度和数据,在法定时间节点前及时上缴财政局。三是进一步强化财会基础工作。加强对财务人员素质能力培训,着力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规范财务人员从业行为,提高财务人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财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管理核算,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13.关于“问题整而复发”问题

(1)关于“取号机形同虚设”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马上整改巡察反馈指出问题。二是举一反三,已指定专人负责监管中心各类服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置问题。三是下一步继续强化责任意识,防范问题整而复发。

(2)关于“对考勤监管不到位问题”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分管领导签到的监督管理,每个月汇总表格对未签到的部门进行通报,对通报后再次出现未签到的按规定报送区效能办处理。二是通过督查2020年10月份窗口领导考勤情况,通报了未签到的部门。近几个月督查已经均有签到。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的事项

1.关于“‘一网通办’推进缓慢”的问题。

2关于“‘一窗’分类受理有差距”的问题。

3.关于“投资项目区域性评估工作滞后”的问题。

(二)针对未完成事项采取的措施:

1.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打通系统。继续加强部门协同,推进各审批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莆田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协助市、区数字办搞好“智慧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系统间互联互通问题。

整改时限:跟进省、市统一部署。

2.中心将继续组织人员对“人社社保、医疗保险、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经济民生综合”等领域外的入驻单位按照业务进行梳理分类,酝酿整合设置特定功能区综合受理窗口,想方设法解决这些部门专窗业务忙闲不均和业务量少无法关闭窗口的问题,达到节省人力物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方便群众、企业办事的目标。

整改时限:2021年6月

3.安排专人协同区发改局负责督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按照《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涵江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涵政综2020〕138号)及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区域评估编制单位,确保在2021年完成区域评估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三)进一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中心党支部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区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1.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放管服”改革,解决“放管服”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县区联动巡察成果,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

 4.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优化审批提升营商环境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营商环境的强劲动力,推进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3366053;通信地址:涵江区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A座二楼);电子邮箱:hjqxzfwzx1@163.com。

 

 

中共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代)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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