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涵江区委第二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04】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8月初开始,区委巡察一组、区委巡察二组和区委巡察三组分别对庄边镇及所辖村、三江口镇所辖村、民政局、新涵工业集中区、莆田市涵江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商业总公司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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