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根据福建省委反腐办提出的“九严禁、两坚持”要求,结合实际,莆田市涵江区委反腐办发出通知,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四禁止、四树立”要求。
“四禁止”是指:一是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用公款大吃大喝,禁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二是禁止违规发放和领取包括提货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新型年货节礼在内的各类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年货节礼,禁止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三是禁止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四是禁止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
“四树立”是指:一是树立党员意识。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树立实干精神。坚持正确的苦乐观,苦群众之苦,急群众所急,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把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不断取得工作新成效;三是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实意同群众交朋友,把群众的事当成家事,把群众工作当成家业。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改进作风、深入一线,以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四是树立科学规律。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创新精神和科学态度去认识、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突出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相统一,按照客观规律做决策,办事情。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进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越在关键节点越要保持警醒,带头把党的宗旨和纪律铭刻在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当好表率。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挺纪在前”的要求,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两节”期间,区纪委将派出监督检查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