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6-02-03】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纪委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萩芦镇洪南村党支部副书记蔡金海、村副主任林永思贪污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问题。2009年至2011年,蔡金海利用经办洪南村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便利,将该村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计5646.22元占为己有;2012年至2014年,林永思利用经办洪南村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便利,将该村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计9216.27元占为己有。萩芦镇纪委给予蔡金海、林永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区交通局原局长许春煌、原副局长(主任科员)许榕兴在工程建设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物问题。许春煌、许榕兴在担任区交通局局长、交通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便在工程建设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钱物,涵江区纪委分别给予许春煌、许榕兴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负责人黄玉坤利用职便收受他人钱物问题。黄玉坤在担任萩芦镇司法所所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负责人期间,利用职便在负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钱物。涵江区纪委给予黄玉坤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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