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16-02-03】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春节前夕,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警示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1、区会计管理中心干部黄时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黄时杰在涵江区会计管理中心工作期间,违规兼职莆田平民医院财务顾问并享受该院汽油补贴,共计3.1万元;违规以莆田平民医院名义在莆田、涵江等地酒店签单消费共计3.2万元。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责令退还相关费用。

  2、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原负责人郭兰违规报销驾驶培训费用问题。2014年4月,郭兰在本单位违规报销个人驾驶培训费用2300元。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相关费用。

  3、涵江区商城管委会安监站负责人林福军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5年12月27日晚,林福军因乔迁新居举办酒宴14桌,共112人参加,其在操办酒席前没有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商城管委会给予其警告处分。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