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纪委监察局第二届党风廉洁监督员候选人的方案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一定的政策理解水平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能力;
2、关心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对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敢于揭露和批评;
4、遵纪守法,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系本区常住人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6年9月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0周岁以上人员可放宽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胜任区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各项任务,且能保障有足够的时间参与党风廉洁监督工作;男女不限。
二、选聘名额
第二届“党风廉洁监督员”经推荐和报名结束后,由区纪委监察局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酌情给予聘用,聘期为两年;为无报酬的义务工作者。
三、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组织审核。
(一)组织推荐
发函邀请相关单位推荐若干名人员。
(二)个人自荐
在涵江区纪委监察门户网(http://www.phjjjc.gov.cn/)、涵江区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本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邮箱(hj6968103@163.com)直接报名(报名登记表填好后直接发邮箱),也可到区政府机关1号办公楼一层党风政风监督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3311351)。个人自荐报名时间截止12月20日。报名时需附上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1寸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网上自行下载)。有工作单位(含企业)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加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公章。
四、考核聘用
由区纪委、监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党风廉洁监督员聘书和工作证。
中共涵江区纪委
涵江区监察局
2016年11月20日
涵江区纪委监察局第二届党风廉洁监督员报名登记表/upfiles/file/20161128/20161128112138_355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