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
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中央和省、市分别对严格遵守廉洁纪律,杜绝“节日腐败”提出要求。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抓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部署落实。各级纪委要协助各级党委(党组)抓好上级精神学习贯彻,将廉洁过节要求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将精神传达到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中。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两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的工作方案,坚持严字当头、重点发力、问题导向、以上率下,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广泛宣传发动,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紧盯“两节”重点。坚决落实“纠正‘四风’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化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建立监督检查、信息移送、情况通报、工作考评等机制。要开展重点督导,组织党风廉洁监督员选择工作薄弱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网格化巡查,持续传导压力。
三、切实维护民利。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紧盯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要推进惠农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发现并解决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中的问题;梳理线索,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逐一督办到位;强化压力传导,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的,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四、强化监督问责。要按照市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要求,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吃请;严禁收送“红包”礼金;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占用、借用、换用下属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及违规租赁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集中查处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请各乡镇和区直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提出相应的纪律要求;请各“1+X”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切实开展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工作。并分别于2016年1月3日、2月1日、2月1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送区委反腐办(材料迳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涵江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