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6-12-30】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涵江区国欢镇联防队负责人李麟虚报车辆油费问题。2013年2月以来,李麟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多报油费的方式,套取现金12922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10月17日,李麟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12922元上缴国库。

  2、涵西街道楼下社区党支部书记占旭明、主任陈珊英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8月28日,楼下社区召开党员大会,会后发放“七一建党节”党员福利每人50元,占旭明和陈珊英作为楼下社区主干,负有责任。2016年12月12日,占旭明、陈珊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必须负起责任,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实施。要细化工作任务,将作风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见诸于行动。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等方面的问题,在元旦春节期间,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从快从严认真查处。要踩着不变节奏、持续纠正“四风”、保持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惩治各类“四风”问题。在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转变干部作风,采取有力的措施,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辐射”正效应,形成好风尚。(莆田市涵江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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