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1至6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轻处分占89.81%
【发布日期:2017-07-24】 【来源:涵江区纪委】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纪律审查各个环节,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治病救人。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防止小洞变成大洞,小错酿成大错。

  据悉,1-6月,涵江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廉政谈话函询等第一形态299人次,轻处分115人次,适当处理0人。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司法移送16人,谈话函询、轻处分和适当处理的党员干部占受到处理和处分人员总数的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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