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9月22日,福建省莆田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仙游县粮食购销责任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仙游县粮食购销责任有限公司违规给本公司职工发放各类补贴计99477元;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报销烟、酒等计18781元。仙游县粮食购销责任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蔡春平负有领导责任。日前,蔡春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涵江区港口开发公司原经理陈树群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月25日(莆田民俗“尾牙”)、2016年3月10日(莆田民俗“头牙”)、2017年1月13日(莆田民俗“尾牙”),陈树群擅自决定邀请公司客户、公司职工和临港工业区职工在涵江区港口开发公司食堂聚餐,三次聚餐费用共计16997.4元,以职工福利在公司账目中列支。另外,陈树群曾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于2015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陈树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3、莆田市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原出纳苏敏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元月,苏敏到北京进行公款旅游,并将旅游的费用5580.5元以学习为名用公款报销。日前,苏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驰而不息推动作风建设,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仍未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有甚者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受到严肃追究,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将至,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7.26”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根基,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认真按照“1+X”专项督查的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共抓共管、严纠“四风”的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五抓五重”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动真碰硬、寸步不让,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精心组织开展节点监督检查工作,紧盯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四个方面问题,即:违规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秘场所的问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问题;以节礼或节日福利为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或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莆田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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