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0-12-31】 【来源:涵江区纪委监委】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日前,涵江区纪委监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这2起典型问题是:

涵江区国欢镇都邠村党总支部书记鲍文铸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64月至20182月间,都邠村党总支部书记鲍文铸、村主任李德富、村报账员李德强借未实际生产经营的新都蔬菜加工厂名义,自定薪酬,三人共违规领取补贴34500元。20205月,鲍文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德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德强受到诫勉谈话,三人违规领取的补贴已全部退回。

涵江区萩芦镇崇联村党支部原书记邱美林违规使用公车问题。邱美林身为中共党员,自2018年村级换届后不再担任村干部,仍违规长期占用村委会用于治安巡逻的摩托车,造成不良影响。20204月,邱美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违规占用的摩托车。

涵江区纪委监委强调,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鉴,严守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锲而不舍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纠治四风工作,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四风重要内容,紧盯违规出入一桌餐场所、收受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严查快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涵江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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