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深挖问题线索严打“苍蝇”
【发布日期:2016-08-10】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2009年至2011年,萩芦镇洪南村党支部副书记蔡金海将该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计5646.22元占为己有;2012年至2014年,村副主任林永思将该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计9216.27元占为己有。萩芦镇纪委给予蔡金海、林永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今年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纪委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发出通报中的内容。

  今年以来,涵江区纪委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深挖细查,坚决减存量、遏增量。

  “蝇贪”“蚊贪”猛于虎。据涵江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3年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中,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占56%左右,农村党员违纪违法人数占62%左右。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直接侵害了群众利益,还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对此,涵江区纪委主动出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党员干部线索认真摸排,深挖贪污侵占、虚报骗取、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线索。对于收集到的线索,采取优先查办和实行片区协作区办案等综合手段,做到快查快结,分类处置,坚决查处“小官巨腐”、“蚁贪群腐”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据了解,今年1至6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6件,处分28人,点名道姓曝光通报3起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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