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亮剑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发布日期:2016-08-10】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2013年8月,林振珊以其老家房屋列入地质灾害搬迁类别名义,隐瞒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违规申报获取了补助款1.18万元。2015年12月,林振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月,相关责任人区委农办工作人员张金海因工作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福建省纪委通报了莆田市涵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干部林振珊虚报冒领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今年以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开展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工作,该区结合区委、区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工作,围绕民生专项资金、教育、医疗服务、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件进行“大起底”,注重深挖问题线索,实行专卷专档、跟踪督办和办结销号管理。

  涵江区织密监督网,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形成集明察暗访、群众监督、信访调查于一体的多渠道、广覆盖、全方位监管网络。该区纪委畅通诉求渠道,鼓励引导群众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问题优先办理、反馈。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建立了一支18人的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这些监督员来自社会各界,有机关干部职工、教师、群众,还有新闻记者,企业老板、员工等,他们通过随机走访,进村入户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听取百姓诉求,将收集到的问题统一向区纪委反映。

  在此基础上,涵江区纪委严格落实信访“零暂存”要求,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实行“两级研判评估”制度,即通过集体研判评估,分类梳理,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和具体承办部门,由主管常委或分管副书记审定,组织落实。综合运用直接查办、挂号督办、联合协办等方式,实行常委、副局长每人挂钩2个乡镇的机制,推行区、镇(街道)两级联动、片区交叉协作制度,定点负责、定期督促检查指导,确保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及时纠正,典型案件从严查处。

  据悉,今年上半年,涵江区纪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件,处分28人,通报典型案例1期3起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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