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用好问责利器 跟踪回访受处分干部
【发布日期:2016-08-26】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感谢组织上的关心和帮助,使我在关键时刻悬崖勒马,没有越陷越深,对于下一步的整改落实请组织上看我的行动。”这是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综治办副主任、网格化管理中心负责人林某某在被街道行政记过处分后跟踪管理谈话上的表态。

  据了解,今年7月底,林某某因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冒领已经辞职的网格化管理中心队员工资被街道行政记过处分。在一次街道学习例会后,林某某坦言自己被通报出来的违规违纪案例深深触动,主动向街道纪工委反映了贪污冒领他人工资的错误事实,如实提供了相关违纪材料,退还违纪所得。

  涵西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对林某某进行了严肃问责,并免去了其网格化管理中心负责人职务。

  “犯了错误不可怕,关键是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8月18日,街道纪工委对林某某进行了问责处理后的第一次跟踪谈话。

  问责并不意味着问题的了结,只是督促整改的开始。涵江区发挥问责利器的作用,对后续跟踪管理措施也绝不放松。该区不定期跟踪回访受处分干部,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促使违纪党员干部真心悔改,迷途知返,增强监督执纪实效。

  “对犯错的党员干部不能听之任之,更不能简单地把问责文件‘束之档案袋,放入文件柜’,否则问责的利器就不能发挥其应有之义。”涵江区涵西街道纪工委书记陈国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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