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涵江区率先启动村居延伸交叉巡察工作,紧扣村(居)工作特点,创新方式方法,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重点围绕基层组织建设、扫黑除恶、移风易俗、精准扶贫、“两违”等五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巡察监督,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把巡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村(居)一级,有效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了基层党组织的神经末梢,逐步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工作格局。
一、开展村居延伸巡察的现实需求
村居一级的工作直接面向群众,工作效果的好坏会影响到群众的直接获得感。实施有效的村居工作监察措施,创新基层监督执纪方式,是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提高群众幸福感的迫切需求。实践证明,开展村居延伸巡察工作,正成为了切中这一要害、适应这一现实需求的重要创新举措。
(一)开展村居延伸巡察,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求。只有将巡察触角延伸到村居“最后一公里”探底,为基层廉政“把脉问诊”,为村居干部“树立正气”,为群众办事“增添底气”,才能真正把握村居党风廉政建设的脉络。
(二)开展村居延伸巡察,是整治“微腐败”、增强群众获得感的现实需求。“微腐败”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往往会直接侵害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让人们深恶痛绝。村级延伸巡察,正是将焦点聚焦在乡镇挂片领导干部、驻村(包村)干部,村(居)“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精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等群众最常接触到的“官”;聚焦到涉农补助、救灾救济、“三资管理”;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和零星工程项目等群众最常经历过的“事”。着力发现基层党员干部在为民服务工作中的“病”: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吃拿卡要、雁过拔毛问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暗箱操作问题;是否存在管理不规范、营私舞弊、获取私利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插手、重复申报、套取资金等问题。通过巡察发现问题、遏制“微腐败”、纠正不正之风,群众获得感得到提升。可以说,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村居一级开展巡察,能有效完善补充基层监督方式,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而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开展村居延伸巡察,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凝聚力的现实需求。基层工作好不好,往往直接影响到群众对于党员干部的第一印象。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基础在基层,村居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怎么样、党组织建设如何,直接影响到村(居)民自治、维护基层稳定等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村居延伸巡察能有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让村居党组织强起来,在落实村(居)民自治政策中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实施村居延伸巡察的现状
涵江区自2018年4月开始探索村居延伸巡察工作机制,采用“推磨式交叉巡察”的方式进行,组建1个区委巡察督导组和12个延伸巡察组,由区委统一授权,巡察组实行全建制交叉,最大限度减少人情干扰。
延伸巡察分进驻前准备、进驻期间了解、进驻后反馈整改三个阶段推进,根据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围绕“五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选择48个软弱涣散村、换届难点村、经济薄弱村、矛盾突出村、管理难点村进行异地交叉巡察。
巡察期间,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账册资料、入户走访、受理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同时,专门设立监督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督导组协调督促指导各巡察组开展工作,统一进度并综合分析研判巡察工作成果运用。
三、探索建立村居延伸交叉巡察的常态化机制
一是村居延伸交叉巡察必须有鲜明的“特色”。涵江区开展的村居延伸巡察主要是基层组织建设、扫黑除恶、移风易俗、精准扶贫、“两违”等五大方面的聚焦,虽然面面俱到,但应在内容上要有所区分,才能更加接地气,找准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要实现村居延伸巡察“三专”内容:即紧扣当前农村精准扶贫、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集体“三资”管理、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发展、救灾救济、计划生育、土坯房改造等“专门”方面工作,抽调人才组成“专业”小组,开展“专题”巡察。
二是村居延伸巡察必须找准核心的“方位”。开展村居延伸巡察要坚持政治巡察理念,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村(居)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把焦点对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检查村(居)一级党组织是否存在软弱涣散、领导核心地位缺失,“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弱化、发展农村党员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对具体问题线索要提高到政治层面检视,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廉洁用权的自觉性,提升村(居)党组织建设水平,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落地生根。
三是村居延伸巡察必须着力强化成果的“运用”。成果运用关乎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生命力。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实行分类移交、交叉办理、限期办结、跟踪督办。同时对于问题线索实行分类优先办理,按照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管理办法要求,把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为重点关注类、了解关注类和参考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不能就事论事,要从政治高度对发现的具体问题线索进行总结提炼,梳理出共同性、倾向性问题,从源头上、制度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同时,要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对村(居)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的,通过区、镇(街)、村(居)逐级约谈,推动整改落实,建立健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步建立整改情况跟踪回访机制,对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满意度回访,对未整改到位的及时上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是村居延伸巡察必须灵活紧扣“实际”。农村情况复杂,村(居)党组织体量较大、涉及面广。村居延伸巡察应当选择问题突出的村居,综合采取“点穴式”“布点式”和“游击式”等多种形式灵活实施。“点穴式”即事先对被巡察村情况进行深入摸排,分析研判,初步掌握被巡察对象可能存在问题的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方面,集中优势兵力快速突破;“布点式”即将巡察组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在被巡察村设置若干巡察小组,提高效率;“游击式”即巡察组不驻村,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进村暗访察看,深入项目一线、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走访了解和核实情况。巡察中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从座谈汇报、走访调查的正面反映中听出“弦外之音”,从看似普通、细微的反映中发现隐藏在背后的问题。同时,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机动调整部署,临时变更附加谈话内容、调阅资料、了解事项范围等。(黄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