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报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漳州龙文区步文镇碧湖村原党支部书记庄水秋骗取土地征收补偿款、受贿、行贿等问题。2014年1月至10月,庄水秋在协助镇政府从事土地征迁、协管和拆除违建工作过程中,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土地征收补偿款共计125.1万元,个人分得14.5万元;2014年10月,在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下,收受他人以合作投资名义送给的110.45万元。此外,2013年2月至2014年9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庄水秋先后9次送给三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15.9万元。2015年6月,庄水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厦门市思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厦港工商所所长许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来,许浩先后多次违规参加博饼(博购物卡),所得购物卡共计4500元;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和购物卡500元,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2015年8月,许浩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被免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