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重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发布日期:2018-11-21】 【来源:莆田市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这群‘害群之马’悉数落网,特别是包庇恶势力团伙的‘保护伞’得到应有惩罚,真是大快人心。”日前,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东大村党支部原书记康宗龙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被公开通报后,引发了群众的热议。

  经查,2016年至2017年间,康宗龙在担任江口镇东大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包庇以卢山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采用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手段插手石料运输行业,并入股卢山等人经营的石子厂。2018年9月,康宗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是涵江区纪委监委重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形成惩治和震慑合力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涵江区纪委监委把惩治腐败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主动作为、动真碰硬、深挖彻查,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止目前,全区共摸排问题线索16条,已立案7件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公开通报曝光涉黑涉恶典型案例1期1起6人。

  线索是否具体,是拍子打得准不准的前提。区纪委监委主动出击,对近两年信访件逐一分析研判,并要求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紧盯征地拆迁、换届选举、集体闹访等方面问题,派驻纪检组针对行业领域问题,深挖细查扫黑除恶方面问题线索。同时,积极发挥全区300名党风廉政监督员网格化巡查作用,广泛搜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并建立线索移送衔接和月报制度,加强核查督办。

  “康宗龙案件被迅速查处,得益于我们和公安机关建立了良好的协作配合机制。”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涵江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先后召开协商会议20余场次,围绕线索移送、同步办理、案件会商三项具体机制,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相互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针对其中指向明确及掌握初步证据的,协调公安机关进行同步研判、同步抓捕、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形成强大合力。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把责任追究的“撒手锏”牢牢抓在手上,针对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区纪委监委成立督导组,通过见面约谈、排查线索、抽查案卷等方式,压实责任,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今年区交通局1名领导干部因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不力受到问责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惩腐破伞’并举,敢于动真碰硬,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涵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莆田市涵江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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