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琏:忠信廉谨
【发布日期:2015-09-15】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黄琏(14371502),字汝器,常以“忠、信、廉、谨”四个字自律,故自号“求我”。今涵江区江口镇石庭人,明正统二年出生。他天性聪明,好学不倦,自幼就怀报国之志。成化二年(1466年)中进士,授南京户科给事中,成化九年(1473年),“丁外艰,服阕”(明《兴化府志》语,下同),后转礼科给事中。成化十七年(1481年),他升任浙江布政使右参议、提督温州等处银矿开采。此虽为有油水的肥差,但他从不从中渔利。不仅自己廉洁自律,一文不取,而且严以治下。

因廉洁勤政,颇有建树,弘治五年(1492年),黄琏又转任云南布政使右参议。在任上,他雷厉风行,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一方面革除久积弊政,抑制打击地方豪强势力。如过去云南的属卫粮多为卫僚所包揽,运输得不及时,黄琏严设禁限,违限者严惩不贷;一方面与民休养生息,极力扶助农桑,深受当地官民拥戴。由于政绩卓著,他又升贵州参政。弘治八年(1495),再升贵州右布政使。数月后,升左布政使。弘治十二年(1499),贵州普安州土判官造反,朝廷派兵征剿,黄琏总督后勤粮草,因“处置有方,军前馈饷,赖以不乏”。 弘治十五年(1502),叛乱平定之后,朝廷论功行赏,封赏黄琏为正奉大夫,“而(黄)琏以疾卒于官,年六十六”。

黄琏在为官近四十年的生涯中,“居官所至以廉瑾著称”,处事讲求大节,向以天下事为己任,为官忠廉奉公,又嫉恶如仇。当时朝中特务机关西厂太监汪直擅权,并与王越结党营私,屡兴大狱,陷害忠良,极尽专横跋扈,致使朝政混乱,人心惶惶。生性忠直的黄琏官阶虽不高,但不畏强权,多次置安危于不顾,与诸大臣联合陈疏上奏,揭发奸党恶行劣迹,直至将汪直贬逐出京而死,为朝野除去大害,其过人胆识令朝野侧目。

虽然长期异地为官,但黄琏仍十分关心家乡民众生计。当时,他的家乡江口多处丘陵之地,邻近乡村严重缺水,经常发生干旱,给当地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造成很大困难。对此,黄琏特地告谕兴化郡守,积极为其谋划,并发动民众兴修水利。经过数年努力,便挖掘纵横几十里的水渠网,并引木兰、延寿两溪水储之,以丰沛水源灌溉久旱丘陵农地,大大缓解旱情。此行还使周围村庄受益,其渠水可引往涵江鳌山、鲸山、金墩等村,灌溉那里的大田旱地,让周围乡村民众普遍受益。他又命人在入海处开陡门,管制水源。这些渠沟和陡门至今还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此外,石庭至江口的古官道原为土路,每到雨季,道路泥泞难行,黄琏又带头捐款倡议修此道。此段全长10里全部以三块长条石铺砌,人称“三块石”,此举大大方便了过往的行人。

后来,黄琏还大力倡修南安陂水利,开掘引水渠道,灌溉九里洋大片农田,使之旱涝保收。这些善举,有效纾解家乡生产生活之困,惠及子孙后代,百姓无不感激他爱民之心,为民之举。

据清《兴化府莆田县志》记载,黄琏“居官三十余年,自奉俭约,卒之日,家无余财”。 黄琏去世后,地方官府为褒奖他的功德,特地在官道旁边为他建一座高大的进士坊,同时修了一座宏伟的祠堂来纪念他。可惜这些建筑物至今已荡然无存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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