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史鉴]黄岸:利居众后 责在人先
【发布日期:2016-05-13】 【来源:涵江区纪委监察局】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黄岸(674-756年),字宗极,号魁杰,今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黄霞村黄巷人。唐高宗上元元年(674)生,官历翰林史馆学士、徐州牧、升广西桂州剌史。

  顺圣皇后圣历元年(698),武则天于宣政殿举行策试,要求举子对当前国策用笔试形式陈述自己的见解,且当场察看举子人品、仪表、脸相,优先选用既贤良方正,又善于直言极谏的人才,黄岸以四德兼全及第进士。黄岸初官尚衣监簿,负责掌管皇帝用冕服物品。后升迁棘寺评。黄岸在职期间,思维敏捷,断案明允,秋毫必察;对人温良谦让,下属都乐为所用。特别是知法守法,处置各种事情不但合于法,更符合朝廷和百姓的愿望,颇有政声。

  开元二十三年(735),因受到权奸李林甫嫉恨与排挤,黄岸离京担任桂州刺史。挥泪辞别福州黄巷的双亲,黄岸远涉万里,只身来到桂州赴任。桂州地处于偏远山区,地险山竣,民风彪悍,当地人外出喜欢持弓背箭,捕杀禽兽。每遇言语不合,辄引起械斗,以刀相见,杀人如同草芥。遇到族人去世时,不哭不痛,全无哀恤之情。黄岸到任后,立即贴出安民告示,指出有法不依的危害性:“朝廷有法令制度,犯者辟不原,夫邑郛之先以智,莽苍之先以力,何自苦以轻生……”      

  桂州风云变幻无常,午后方能见太阳,一年四季因瘴气致死人屡见不鲜,许多患者痛苦不堪。黄岸就发挥自己精通医术的优点,亲手配制“辟厉方”为患者治病,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当地百姓感于黄岸大恩大德,自发地为他立生祠祭祀。

  开元二十六年(738),黄岸担任桂州刺史不觉已三年。这三年,黄岸居官清正廉洁,培养和选用了一大批清官良吏。又制定出许多法规教令,劝导桂人为善防奸,力务农桑,种树畜养,厉行节约。经常到各地了解情况,及时了解民情民意,严惩为非作歹的官吏,使他们不敢祸害百姓。由于黄岸大力提倡法治,极力纠正不良民风,经过三年的整治,桂州吏治日新,盗贼渐少,僚属满意,百姓乐业。

  黄岸治理桂州的政绩,受到皇帝的赏识,准备调回京委以重任,然而,此时朝廷政争剧烈,黄岸又不屑攀附权贵,结果屡受诬陷和攻击,最终还是留任桂州刺史,直至六十二岁时,以生病为由辞官。乘船回福州时,因躲避海盗随风浪漂荡至莆阳延福山(今涵江区国欢镇黄霞村黄巷),他看到此处山青水秀,决定不回福州,在此买地定居,并把此地命名为黄巷,表示不忘福州的黄巷。从此,黄岸也成为入莆黄姓开基始祖。

  黄岸定居涵江后,把在福州黄巷的父母接到涵江,旦夕不离左右,每到鸡鸣之时,必至父母住处问安;每遇父母生病,都亲自为双亲煮汤煎药;每到吃饭时刻,都要尝尝饭菜的冷热后才让父母吃,历经十余年不改。父母去世后,黄岸悲痛欲绝,把父母安葬在榴花洞,并在墓旁筑庐三年守孝。

  唐肃宗至德元年(756),黄岸在家中去世,享年八十二。他的裔孙在黄巷建有黄冈祠,今尚在,被列为“莆田市涵江区文物保护单位”。朝廷听到黄岸去世后,封开国公,赐金紫光禄大夫、谥忠义。特赐《开国公诰命》曰:“尔桂州刺史黄岸,英敏而沉毅,严肃而恢弘,自初擢贤科,遂效用于史馆。出守桂州,扬锄奸斥暴之锋,寻擢内府,振匡救责难之操。忠与义,允一世之贤才。……可依桂州刺史,进金紫光禄大夫,谥忠义。”

  黄岸为官,“利居众后,责在人先。”其后裔枝繁叶茂,十分显赫,科第出仕鼎甲,素有“十状元十宰相”,“六会元三榜眼三探花”和“四尚书四贡元廿三解元五百进士千名举人”之美称,为东南一大望族。(陈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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