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一恭:刻意为廉、信义孚民的“三不要”“闽三杰士”
【发布日期:2016-05-31】 【来源:涵江区纪委监察局】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魏一恭(14921556),字道宗,号立峰,今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显应村魏塘人。魏一恭出身寒微,聪明好学,博览群书,过目不忘,为人仁义,强直端谨,崇尚气节,少怀壮志。明世宗嘉靖元年(1522),福建乡试举人,嘉靖八年(1529),进士及第。魏一恭先后任江西参政、广东按察使、山东右布政使等职务,魏一恭为官刻意为廉,信义孚民,曾经说:“不要官,不要钱,不要命,则何事不可为?”被时人称为“三不要”官员。在江西时,以刚正廉明,与漳浦林策、长乐郑世威称为“闽三杰士”。

进士及第后,魏一恭被授温州府(今属浙江)推官。上任伊始,时任首辅也是他恩师的张璁 (孚敬),因为他的侄儿犯罪被关押郡狱,他就授意魏一恭网开一面,出面把侄儿释放。魏一恭到任后,详细翻阅案卷,有好几百张控告状词。他凭公判案,没有因为张璁的授意而贪赃枉法,而是依法进行惩处。有人劝说:“张氏子,非公座师犹子耶?”魏一恭说:“执之而已矣,以此报师座也。”魏一恭在温州府兴学助教,嘉靖十一年(1532),修建罗阳书院。任内,民感其德,为他立生嗣。听到侄儿被依法惩处后,张璁心怀怨恨,找个借口,把他调到抚州担任同知。由于政绩突出,境内百姓安居乐业,几年后又提拔为刑部员外郎。当时遇到一个宦官杀人案,人已下刑部狱。刑部尚书周期雍打算徇私枉法包庇他,让其逍遥法外。魏一恭以“法行自近”对,不可轻纵,必须严惩不贷。周期雍无言以对,对他恨之入骨。后来以“注考不及”为由,把魏一恭谪贬到潮州任通判,又转为扬州同知。

但他未去上任,嘉靖二十二年(1543)六月,又被擢为广西提学佥事。担任广西提学佥事期间,魏一恭到各地巡学,俨然庄肃,若神明在。在他的办公地点的门上挂上一个匾额,上书:“黜浮薄、抑奔竞”。告诫诸生要举止端庄,切莫轻浮,“毋志小气轻也”,当地学子的风气为之大变。他的一个侍仆一年四季都着一身素衣;他自己也是严格要求自己,勤政廉洁,保持俭朴的生活习惯,从不涉及酒色场合。

  有一次,魏一恭顺便道回莆阳省亲,他与郡守周大礼商讨建立公田,帮助那些无田可耕的农民能耕者有其田,此举深受莆阳百姓的欢迎和赞颂。

不久,魏一恭提任浙江副按察使,分镇宁波。嘉靖二十七年(1548)四月,与卢镗进剿双屿,战于九山大洋,大败倭寇。然而与时为督抚的朱纨于定海岛中筑城并派兵戍守意见相左,魏一恭以“疲民浩费”反对这种做法,朱纨十分不悦。在一次宴中,定海县令向贵宾敬献礼品金花纹丝绸,高官们无不笑纳,惟独魏一恭却之不受,朱纨益加恼怒。于是借托其他事情上疏弹劾魏一恭,进行报复。奏疏发出后,御史斐绅劝朱纨说,魏一恭清廉有盛名,弹劾他于己不利。于是,朱纨立即派快快马追还奏疏。可是,奏疏已经呈报上去来不及追回。

嘉靖三十一年(1552)十一月,魏一恭升任山东右布政使。任上,他清正廉明,门无私谒,粗衣淡饭,淡泊名利,恪尽职守,未尝标新立异,也不随波逐流,徒步如寒士,平生一毫不苟取。嘉靖三十五年(1556),又转任广西左布政使,由于“往返道路雇役,买舟不驰驿,卒于官”。魏一恭死后,御史进去吊唁完毕,检查翻看他的行李装箱,除了书籍和衣服外,别无他物。询问家童,他的俸钱放在哪里,家童回答说,都放在库中。接着,叫主藏吏到面前,核对果真正如家童所说的。御史很受感动,嗟叹恸哭,纷纷捐赠许多财物,帮助办理丧事,他的灵枢才得以返回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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