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两学一做”应做到“三容、三律”
【发布日期:2016-09-12】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在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培养和形成“学思践悟”的习惯,把学于用、知与行统一起来,在学习、思考、实践的过程中加深领悟,做到边实践、边感悟、边探索、边总结、边提高,不断砥砺党性、增强本领,把自己打造成为一个杂家。

要树立大局意识,做到“容事、容人、容异”。

“容事”,工作、生活中不可能每件事情都符合个人的愿望,但只要这件事符合大局的要求,就一定要服从;“容人”,纪检监察干部要有宽阔的胸怀,容得别人犯错误,就应该允许别人改正错误,纪检监察的原则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宽以待人,做好“保健医生”;“容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难免和领导、同事有分歧时,要有换位思考的意识,多沟通多交流,求同存异。

要树立纪律意识,做到“自律、律他、他律”。

要善于“自律”,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要求自己。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必须光明磊落、襟怀坦荡,对党没有私心,做到心存敬畏、秉公用权,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客观公正地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要敢于“律他”。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坚决惩治腐败,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运用好“四种形态”,统筹好质和量的关系,既抓树木、又抓森林。要敢于亮剑,严肃查处一批违法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批涉及扶贫资金在内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一批发展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要甘于“他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纪检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防止“灯下黑”,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好、维护好监督工作,正确对待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方面面的监督。纪检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市场经济条件下,“挡不住的风情,禁不住的诱惑”无处不在,一定要有防范的意识、要有清醒的头脑,防范被围猎、被设套,务必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涵江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郭志诚)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