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发布日期:2017-12-1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这给全国农民群众吃下了又一颗定心丸。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从2023年开始,我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将相继到期。到期后再延长承包期30年,有利于形成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激发农民群众增加农业投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形成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格局,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作用,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形成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有利于保护和实现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使有条件的农业人口放心落户城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延长承包期30年,意味着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的30年内,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不会改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不会改变。一方面,农户拥有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权利,国家将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和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利。另一方面,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社区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断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制度,确保集体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通过积极探索和不断丰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具体实现形式,不断完善和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延长承包期30年,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涉及一些重大土地关系的确定。比如,“到期后是顺延承包,还是打乱重分”“举家进城的,是否保留土地承包权”等农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中央高度重视,并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方案。总的原则是,土地延包将坚持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尊重农民意愿和主体地位,顺应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关部门和各地将积极做好基础工作,特别是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衔接,为延包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还将按照中央确定的政策,修订相关法律,建立健全推进延包、维护农户土地承包权益等方面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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