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医药系统工作人员打好防腐“疫苗”
【发布日期:2018-08-01】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近日,“问题疫苗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疫苗安全关乎民心之根本,我国对疫苗的生产、检验、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均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审查机制,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控制严密,然而近几年疫苗安全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问题,与疫苗有关的贪腐类案件也频频发生。

  “窥一斑而见全身”。问题疫苗作为医药行业的冰山一角,折射出了医药领域的诸多乱象,表面上看是药企责任、行业监管、问责机制等问题,实质上涉及医疗卫生体制、政府管理体制等各个方面,如监督制约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完善、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等,导致利用医药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等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

  要做好医药领域的防疫工作,就要从顶层到末端精准发力,为医药系统工作人员注射抵制和预防腐败的“疫苗”。

  一是构牢思想防线。定期对医药系统的工作人员开展法制和廉政宣传教育,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说纪,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二是构筑制约防线。完善内部监督,保证各项决策的透明度和集体参与度,杜绝个人专权;加强外部监督,完善医药卫系统的上下级监督制度,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建立全民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构筑机制防线。梳理医药卫生系统的权力运行清单和风险防控清单,修订完善有关医药购销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和内部自律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沃土”。

  四是构筑惩处防线。保持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查处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加大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核心领域的查处力度,形成震慑效应,做到查处一例,教育一批,促使医药卫生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不敢犯、不能犯、不愿犯。(陈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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