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何以浊流——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系统腐败窝案串案剖析
【发布日期:2015-10-1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上百人涉案,州水务局局长、2名副局长、1名科长;4个县水务局的3名局长、3名副局长;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的院长、党委书记、2名副院长、总工程师及综合管理处处长落马;

  1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涉案金额高达5907.95万元;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2014年查处的这起水利系统窝案串案触目惊心。

  案情介绍

  顺藤摸瓜,揪出一窝硕鼠

  一段时间,大理州纪委多次收到大理州水利系统及州水务局长茶崇亮有关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州纪委在掌握有关问题的基础上,随即展开调查。

  以主要领导和重点工程为切入点,专案组盯紧重要行贿人员,很快查清茶崇亮的问题,并顺藤摸瓜,揭开了大理水利系统贪腐圈子的面纱。

  经查,茶崇亮在任大理州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严重违纪违法。一是失职渎职。2010至2014年7月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共套取国有资金5907.95万元进行集体私分,茶崇亮作为州水务局主要领导,在工作中执行相关规定不严格,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损失。二是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并收受相关人员贿赂8.6万元,另有高档手表两块。三是虚列支出,在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套取资金报销水务局相关费用44.2471万元。茶崇亮个人在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报销个人费用3900元。四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在相关企业入股分红10万元及收受礼金17.6万元。目前涉案款物已全部上缴,茶崇亮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原院长张晓东,原党委书记杨跃生,原副院长陶纲、原副院长吴承华、原总工程师施瑞庭,采取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虚列工程款和利用虚假发票等方式共套取国有资金5907.95万元进行私分,其中张晓东个人分得191.99万元,杨跃生个人分得146.27万元。同时,将钱款以发放“绩效工资”的名义分发给单位干部职工。目前,张晓东、杨跃生等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大理州纪委自2014年6月5日开展调查至今,已分别对大理州水务局、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及祥云、鹤庆、巍山、弥渡4个县的水务局等单位进行核查,查明该案涉及州水务局及下属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四个县水务局共6家单位。截至目前,受处理人员中县处级领导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7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案件特点  

  沆瀣一气,违规造假,肆意套取国有资金

  ——涉及面广,关键岗位集体沦陷。这起窝案,大理州水务局、4个县水务局及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6家单位的主要领导均沦陷,在水利系统内部已编织起一个贪腐关系网。查办难度大,此案由于隐蔽性强,内外勾结,数十个建设工程项目难以厘清,加之在涉案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影响下,水务局分管领导上行下效,沆瀣一气,上下已结成利益链条,为案件查办增加了难度。

  ——虚列支出,手段隐蔽,违规违纪形成贪腐圈子。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采取种种手段虚列工程款和利用虚假发票等方式,共套取国有资金5907.95万元,以发放“绩效工资”的名义进行集体私分,从单位领导到一般职工牵扯人员达上百人之多,贪腐金额达数千万元之巨,令人瞠目。为了掩人耳目,虚列的工程款项和假发票五花八门,包括相关单位和个人水库勘察设计费,钻探、工程款等数十种内容。

  ——多头行贿受贿,非法交易结成利益同盟。工程项目各个关键环节,行贿受贿充斥其间,涉及数十个工程项目,牵扯包工队20多个,前后行贿受贿人次近百,金额达300多万元。弥渡县水务局原局长田春,利用职务便利,20多次收受多名水利工程承包商贿赂32万元。祥云县水务局原副局长吴加元,23次收受贿赂41.8万元。巍山县水务局原局长范碧辉,20多次收受贿赂30.6万元。鹤庆县水务局原局长罗学华,多次收受贿赂13.9万元。

  ——心存侥幸,来者不拒,“红包”满天飞。这起窝案,贪腐的形式以“红包”派送礼金为主。逢年过节、工程开工竣工是发放“红包”的高峰。巍山县水务局原局长范碧辉,是收受“红包”的典型。2001年中秋节前夕,巍山县五茂林水库开工建设。在开工典礼当天下午,某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张某来到范碧辉的办公室,在交谈过程中,张某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放在范碧辉办公桌的抽屉里,随后转身离开。范碧辉拆开信封看见里边是5000元现金,把钱退还了张某。当晚,张某再次来到范碧辉的宿舍,表示,中秋节快到了,“这是公司的一点心意”,范碧辉随即“心动”,觉得中秋节收点“红包”是情理之中,再说别人也不知道啊!于是他收下了第一笔“礼金”,此后一发不可收拾。当办案人员问道:“为何一直没有把在逢年过节收受的‘礼金’主动上交组织?”他悔恨万分:“是侥幸心理害了我!”

  发案原因

  监管缺失,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水务系统这起窝案如此恶劣,牵扯违纪违法的单位如此之多,原因何在?

  —一把手一手遮天,权力不受制约是发案的根源。从这起窝案可以看出,6个单位的一把手对于工程的发包有着绝对的权力。这些州县水务系统主官,掌管着巨额资金以及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大权独揽,作风霸道,听不进其他人的意见,经常强行推动自己的决策,人为操纵工程招投标。据工程承包商交代,一般从工程开始招标,到中间的过程和最后的验收,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打点”,因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尤其是一把手有着绝对的权力,稍有闪失将前功尽弃。比如,弥渡县水务局原局长田春,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主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杨某、张某、马某、李某等人,收受贿赂达32万元。

  ——制度形同虚设,监管严重缺失。这些单位领导对国家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在执行时也另有盘算。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的时任6名领导,法治观念淡薄,无视国家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竟集体研究采取卑劣手段套取民生资金私分。该院综合管理处处长杜永山明知上述行为违反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仍同意上述行为实施,同时还根据会议的决定编制虚列支出部分的发放名册及个人金额,安排生产技术部门办理,并安排会计、出纳、驾驶员虚开用于套取发放给行政人员款项的发票。

  ——贪欲膨胀,“潜规则”将“青蛙效应”推向极致。涉案落马的15名领导干部,之所以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难以抽身,与小节不守、小德不顾大有关系。面对名目繁多的虚列支出、造假,由开始的半推半就到后来的欣然笑纳,甚至还以名目繁多的所谓“奖金”为名,私分公款。祥云县水务局原副局长吴加元,先后收受工程老板送给的现金41.8万元。分析吴加元的蜕变过程,的确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工作中他信奉“潜规则”,权钱交易成为他办事的准则,在工程建设尤其是大型水利工程建设中,每个工程项目从承揽到竣工,施工方总要拿出占总投资一定比例的资金进行“打点”。这些贿赂以“红包”、“感谢费、”“探望费”、“过节费”等名目出现。吴加元沉溺在“潜规则”中,自欺欺人,以为包装着“礼尚往来”外衣的“潜规则”能掩盖权钱交易的实质。他从开始的拒收“红包”慢慢变成慎收,从心存侥幸到铤而走险,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办案者说

  监督乏力,权力脱缰。从大理水务系统这起窝案不难看出,涉案人员权力太大,一个工程,大笔一挥,就能搞到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这起窝案警示我们: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权力就会像脱缰的野马祸患无穷。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切不可有权就任性胡为。

  小节不守,大节不保。这起窝案中,一些干部面对“红包”,由开始的半推半就到后来的欣然笑纳,甚至还以所谓“奖金”为名,私分公款。拒腐防线一旦决口,贪欲便如决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该案警示我们,领导干部要守节、重德、行廉,切不可以节小而不守,德小而不顾,廉小而不行。要心存敬畏,经常想想入党时的誓言,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尚京云 李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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