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能向受灾户讨要香烟?
【发布日期:2018-09-20】 【来源:福建日报】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新家建好了,我们的日子越过越有奔头了!”日前,记者来到老阮位于仙游县龙华镇金沙村上库的新家,夫妻俩正在阳台上挂大红灯笼,两人脸上难掩幸福之情。

  老阮是龙华镇金沙村人,原本和弟弟一家同住在爷爷留下的一栋80多平方米的两层土木结构的“四眼厝”老房子里。不料,2016年7月,受“尼伯特”台风袭击,破旧不堪的老房子倒塌了。正当一家人为以后的住处发愁时,村干部告诉老阮,政府可以批准受灾户们重建房子。老阮听到这个消息,总算安了心。台风过后不久的一天,镇里分管土地工作的武装部长王松坤果然带队来到金沙村,检查核实受灾户房屋倒塌情况。

  就在这时,金沙村民政协管员、出纳黄某聪将老阮拉到一边说:“一家收一条烟啊,一会要给检查组呢!”黄某聪手里提着个大袋子,里面装着几条烟。“这咋还得烟呢?因为台风,我们房子都塌了。日子已经非常困难了,重建房子咋还要烟呢?”老阮嘟囔道。

  “你不给烟,万一不给你通过检查咋办?”黄某聪压低了声音“解释”道。

  正在僵持不下的时候,不远处检查的王松坤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走了过来。

  “这不是胡闹吗!我们来检查什么时候需要香烟了?”了解到情况的王松坤气得当即停止检查,转身回了镇里,向镇党委书记黄文富汇报了这一情况。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是党的优良传统。此事绝不是小事。”镇纪委书记陈开泉说。2017年,结合县委开展的“一线巡察、专项巡察、常规巡察”活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经查,金沙村民政协管员黄某聪、计生管理员陈某城以上级检查需要接待为名,向12户受灾户每户收取硬中华香烟1条,共计12条。最终,黄某聪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某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后,领导干部作风和思想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却还是自以为是,向已经很困难的受灾户收取香烟,我真心感到惭愧。”黄某聪后悔地说道。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县纪委监委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仙游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施晓阳说,通过开展巡察工作,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为的是切实增强群众的反腐“获得感”。(本报记者 欧碧仙 通讯员 林丹 杨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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