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要求
【发布日期:2015-09-17】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莆田: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纪律要求

 
来源: | 浏览次数: | 时间:2015-09-14 15:19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湄洲湾北岸开发区东埔镇企业站职工郭金元、东埔镇临时聘用合同工林朝阳持该镇公车加油卡多次为私家车加油。北岸纪工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东埔镇镇长郭金泰诫勉教育处理……”9月8日,福建省莆田市纪委监察局以下发《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为契机,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纪律要求。

  《通报》指出,近日省委反腐办针对中秋国庆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了“八不准、八不得”,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查摆在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强化纪律监督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牢记在心。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执纪监督问责,加大点名道姓通报力度,深入挖掘“四风”问题“隐身衣”、“新技俩”。要实行“一案双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