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昨日,记者获悉,市纪委将在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严防“节日病”发生和蔓延,进一步正风肃纪,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本次专项检查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12个检查组,赴7个县区(管委会)、32个市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抽调45名党风廉政监督员组成6个检查小组,开展专项督查;组织7个县区(管委会)开展县区间交叉互查。
对于这次监督检查中发现顶风违纪的,将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查处的案件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震慑力。
据悉,按照省委反腐办提出的“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是否用公款购送月饼、烟酒、海鲜及其他土特产品等节礼;是否收受用公款支付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赠送的月饼、烟酒、海鲜及其他土特产品等节礼;是否用公款组织中秋博饼活动,参加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组织的此类活动;是否用公款违规定制、购买、赠送节庆纪念品、纪念册,收受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赠送的高档节庆纪念品、纪念册;是否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变相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记者 洪颖 通讯员 黄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