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传达贯彻王岐山书记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日期:2015-09-29】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福建:传达贯彻王岐山书记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浏览次数:302   2015-09-28 12:42   字体大小:[大][中][小]

 

  9月28日上午,福建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王岐山书记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出席会议,省纪委监察厅各厅、室、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岐山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的有力举措,是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解决“灯下黑”问题的具体行动,释放出中央纪委把全面从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摆在十分重要位置的强烈信号,为我们新形势下加强监督管理,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体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形势的清醒认识,阐明了全面从严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努力方向。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中央纪委的要求上来,警醒起来,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防止“灯下黑”,清理好门户,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提高发现问题、监督执纪的能力,坚决清理门户,解决“不敢”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不能”;加强教育引导,公正选人用人,强化“不想”。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省纪委常委会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省纪委监察厅各位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各厅、室、处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各设区市纪委书记要对职责范围内的队伍建设负责。干部监督室承担监督责任,但是代替不了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管理监督意识,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作风动态,敢于拉下脸来严格教育、管理、监督,避免干部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干部监督室要克服畏难情绪,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做到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

  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近期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全国座谈会精神和培训班要求,统一思想认识,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加强纪律审查工作,推行初信初访件“零暂存”;研究解决干部监督室的编制人员、监督对象范围调整、制度建设、监督体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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