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福建省委、省纪委高度重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按照省委的部署,迅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上来,并组织省纪委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了七条学习贯彻的具体措施。
日前,福建省纪委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按照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在执行党的纪律方面必须坚持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规定办事,既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又守住党的纪律“底线”,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纪检监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同时,要按照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抓敢管,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教育和管理。要牢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与此同时,省纪委把学习和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班的课程,强化纪律规矩教育。及时更新“福建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系统”中相应的学习内容和测试题目,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省纪委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把党的纪律要求刻印在心上。省纪委机关以委厅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形式,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准则》和《条例》进行解读和辅导。省纪委还将《准则》和《条例》录入委厅电子法规库,并组织委厅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
连日来,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纪委的要求,纷纷围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