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认真学习贯彻倪岳峰书记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指示精神
11月17日上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程强主持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提出的四点要求,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委局班子成员、市直纪工委书记、市直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单派驻监察室主任,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学习倪书记要求,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做到明纪于心。市纪委及时把倪岳峰书记指示精神向市委汇报,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在前段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六个一”系列活动,即开展一次座谈交流、举办一场专题辅导、组织一次访谈活动、组织一次专题征文活动、开展一次知识测试、开展一次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征集拍摄活动等,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唤醒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二是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挺纪在前。结合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来闽重要讲话精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配套,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三是落实“两个责任”,做到负责尽责。结合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照省委落实主体责任“五抓五看”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两项法规贯彻好、执行好。
7个县区纪委(纪工委)也于11月17日上午,相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