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一季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起 处理118人
【发布日期:2016-04-14】 【来源:莆田市纪委监察局】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莆田第三中学校长阮国飞多次收受学校建设工程承包商送给的礼金、洋酒、香烟等。阮国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按规定予以收缴……”近日,福建省莆田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莆田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常态化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莆田市纪委监察局按照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要求,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实行“五+五”常态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即:各县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自查、每月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每月开展一次电子监察甄别筛选、每个节点前通报一批典型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分析推进会,同时还每月组织专题学习、发送纪律提醒函、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实行分片督查、开展明察暗访。

  今年1至3月,莆田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起,处理11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2人,通报曝光6批23起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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