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认真部署落实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
【发布日期:2016-10-17】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日前,福建省纪委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在全国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研究我省贯彻意见,此前,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福州市委书记倪岳峰专门听取汇报,并审定《关于贯彻落实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部署会精神工作方案》,要求召开会议立即在全省启动督办工作。

  10月13日,福建省纪委召开全省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部署会暨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督办工作部署会精神,全面部署全省督办工作。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要充分认识做好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中央及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部署,以纪律为尺子,对全省范围内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对扶贫领域突出的信访问题,以及对于涉嫌违纪行为引发的重复举报、联名信、集体访和突发异常情况,集中交办督办。

  会议要求,抓好督办工作,要与贯彻执行省纪委《关于2015-2020年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助推精准扶贫的工作意见》及《关于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重要职责的通知》相结合、与开展涉农惠农资金“最后一公里”督查相结合、与深化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相结合、与纪检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相结合,对督办任务做到肩上有责、对交办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对业务指导做到手里有招。

  会前,省纪委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全国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的通知》,结合去年底全省扶贫专项资金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全省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确定了5个方面的督办内容;规定采取电话网络督办、提级交叉督办、实地审卷督办和约谈单位领导、通报办理情况等五种督办方式,建立移送、研判、联合、通报、问责和考评等六项常态化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和保证督办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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