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18-07-30】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3月23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监察委员会对涵江区江口镇李厝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文林、村党支部委员李建清、村委会副主任李金标、村干部李国成、村干部李天贵涉嫌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月16日,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李厝村村委会主任李新林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这是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开展合作的一个个镜头,也是该区强化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一个缩影。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围绕线索移送、同步办理、案件会商三项具体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领域的协作配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机制明确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哪些问题线索需要双向移送;哪些案件可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哪些案件需会商、过筛,以及执行过程中的一些详细要求。这是该区自监察委成立后,在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各负其职、各尽其责、协同配合、无缝对接的工作格局,实现了在重大案件线索移送、跟踪督办、信息通报、案件移交、结果反馈等工作中的有效衔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各有其职能优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建立,就是将两部门职能优势整合起来,拓宽案源渠道,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涵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莆田市涵江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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