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加强业务辅导  提高履职能力
【发布日期:2018-06-05】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党纪处分包括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轻处分,第二种形态)、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重处分,第三种形态),这些种类的影响分别是……”

  “监察机关为什么要学习证据法规则?一是实现法法衔接;二是可以确保案件质量;三是应对管辖考验。下面我们具体来讲……”

  6月1日,在涵江区委1号楼6层会议室,市纪委和区检察部门业务专家对全区8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有关处分、证据法则等业务知识的专题辅导。这是涵江区纪委监委组织学习培训班的一个场景,也是涵江区纪委监委实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的一个缩影。

  两场专题辅导,市纪委专家就处分的类型、处分决定执行、处分的申诉、处分的几个基本原则、对《监察法》等新规定的一些理解等问题进行阐述;区检察部门专家就监察机关为什么要学习证据法规则、言词证据排非规则及在监察法中的理解适用、实物证据鉴真规则及在监察法中的理解适用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两场专题辅导分别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介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这是一次难得的“充电”机会,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履好职的必修课。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紧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努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出成绩出实效。”涵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课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把此次培训作为干好工作的“流程图”和“指南针”,进一步提高认识、跟上形势,增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既要准确理解党章党纪党规的内涵和精髓,又要正确把握宪法法律法规的要义和实质,成为纪法相通的“专才”,成为善于用法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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