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监察法通过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引发热议
【发布日期:2018-03-21】 【来源:莆田市纪委监委】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福建省莆田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收听收看,学习热议监察法。

  “国家监察法是关于反腐败的国家立法,是我们国家制订的第一部对反腐败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莆田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戴兆志表示,“国家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国家监察法,严格按照国家监察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市纪委网络管理中心干部张亚华表示,“国家监察法专设监察程序一章,在内部制约和监督方面作出严格规定,我们要树牢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切实强化自我约束,带头树好自律标杆。”

  “国家监察法的通过是一件鼓舞人心的大事,是国家法治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仙游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林仁福表示,“我们要履行好国家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职能,把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国家监察法的出台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使得监督范围更广、监督力量更集中、监督效果更好。”仙游县纪委监委组宣部干部林丹表示。

  “国家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理解条文的精髓要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仙游县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徐玉森表示。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荔城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戴萍萍表示,“国家监察法颁布实施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打铁必须自身硬’‘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作为执法者,我们要带头尊法守法,心存敬畏,审慎用好手中的权力。”

  城厢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陈宜宓表示,“国家监察法是中国特色法治反腐的重大创新,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深远。作为一名纪检监察老兵,我将认真学习、积极宣传,自觉遵守、砥砺前行,为新时代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国家监察法是对国家监察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必将更好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今后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带头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城厢区灵川镇纪委书记杨少龙说。

  “国家监察法的顺利通过,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倍感振奋和鼓舞。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对国家监察法的学习,根据党规党纪、国家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涵江区涵东街道纪工委书记陈征波说。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会真用,才能更好地将职责履行到位。”涵江区大洋乡纪检干部徐淑琴如是说。

  “国家监察法的通过,必将推动反腐败工作在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行稳致远。”秀屿区东峤镇纪委干部李新光说,“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学懂弄通,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表率。”

  湄洲岛纪工委干部蔡怡说:“国家监察法的通过顺应了党心民心,我将时刻谨记不忘初心的历史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懂弄通做实,提高履职能力,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多做贡献。”

  “国家监察法将监督对象延伸和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为一名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我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法律权威,运用国家监察法赋予的职权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实的作风要求自己,提高自身免疫力。”北岸开发区山亭镇纪检干部陈颖表示。(莆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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