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信访件设个“闹钟”
【发布日期:2018-04-26】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交于你镇纪委办理的‘2018第0110号’信访件办理时间已过45天,将于5月29日到期,请加快办理速度,及时上报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日前,涵江区纪委对下转到白塘镇纪委办理的信访举报件下发了信访件提醒函。

  这是涵江区纪委监委给信访件设个“闹钟”,开展快查快办信访件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悉,为了进一步提高信访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涵江区纪委监委按照“建立台账、专人管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制定快查快办快结制度,实施“一日一核对、三日一登记、十日一周转、两月一办结”的快查快办的信访件管理模式,做到1日内进行举报问题核对,3日内完成登记,10个工作日对受理的信访件进行分流转办并提出拟办意见,两个月内完成办结,实现信访问题线索“零积压”。凡是涉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的信访件,承办单位接件后需在1个月内报送核查结果,做到快查快结。

  此外,涵江区纪委监委坚持直查快办,建立“四函”督办机制,按照时间节点下发提醒函、催办函、约谈函、诫勉函,对信访件进行督办。 “提醒函”“催办函”“约谈函”“诫勉函”分别是以45天、60天、75天、90天的时间界限为划分,承办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上报办结的,由信访室下发“四函”进行提醒、催办、约谈督办和诫勉谈话,通过机制创新来提高信访件办结效率。

  截至目前,涵江区纪委监委共发出提醒函30件,催办函10件,以设“闹钟”巧提醒的方式,促使信访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