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纪委监委通知要求,涵江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场所自2021年10月9日起,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来访人员须按规定自觉做好防护措施,务必佩戴口罩,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安检工作。如有发热或咳嗽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接访大厅。
2、请来访人员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后,耐心等候,不喧哗吵闹,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反映的问题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3、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通过电话平台、网络和来信等非接触式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
来访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兴涵街1号涵江区政府机关7号楼一楼信访接访室
举报电话:0594-12388或0594-3597942
来信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兴涵街1号涵江区纪委监委邮编:351111
网络举报地址:https://fujian.12388.gov.cn/putian
感谢社会各界和来访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