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纪委书记程强:在学思践悟中贯彻执行《准则》《条例》
【发布日期:2015-12-24】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在学思践悟中贯彻执行《准则》《条例》

福建省莆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程 强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遵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在学思践悟中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捍卫,把《准则》和《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学,就是学深学透、明纪于心《准则》和《条例》是面向全体党员制定的行为规范,不能等同于一般性文件的学习。要以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宣传,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注重点面结合。既抓住“关键少数”,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准则》、《条例》,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纪律规矩没有例外的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进而带动全体党员遵规守纪;又面向“大多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熟记真懂正负清单、具体条文,切实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外化于行。注重分类分层。针对机关、企事业、农村基层等党员干部的不同需求,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通过学习研讨、知识测试、专家辅导、以案释纪、编印纪律规矩应知应会手册等方式,让《准则》和《条例》从“文件”走向“文化”,从“会场”走向“广场”,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注重纪德并行。把学习宣传《准则》《条例》与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结合起来,加大莆田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与廉政文化研究,将廉政元素融入到莆田民俗文化中,发挥村规民约、家规家训教育作用,切实把纪律的权威性、强制性和德治的说服力、劝导力有机结合起来,启迪道德觉悟,提升道德情操,不断增强干部群众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

  思,就是深思细谋、挺纪在前《准则》和《条例》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和重要法宝。要把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实际与两项法规进行“对表”,深刻思考、厘清思路,深化“三转”,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党纪特色。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创新思路理念、方式方法,特别是在信访举报受理“零暂存”、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环节,都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准则》的要求和《条例》的规定,联系莆田实际情况,切实查摆问题、解决问题,增强贯彻执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尤其是针对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大操大办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逐一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整治,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突出制度配套。在《准则》、《条例》相关实施细则出台,对现有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提出立、改、废的意见,加快形成保证《准则》《条例》执行的配套制度体系,避免出现监督执纪依据冲突问题。

  践,就是知行合一、执纪从严。贯彻《准则》和《条例》,贵在践行,重在实效。当前,要结合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讲话精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强化刚性约束之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戒尺,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全面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顶风违纪坚决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落实抓早抓小之责。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建立完善快查快结、抓早抓小机制,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违纪问题发展成违法问题。贯彻纪律治本之义。坚持把《准则》和《条例》管到位、严到份,统筹做好纪律建设、纪律教育、纪律执行、纪律审查、纪律监督等工作,以严明的纪律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积极运用“互联网+”的思维,建立完善执纪监督、信访举报件管理信息系统,发挥网络科技和大数据平台的优势,建设完善莆田特色的科技信息防腐体系,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悟,就是悟道明理、守纪自觉。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要坚持教育引领与强化监督相结合,形成自律和他律的强大合力,促进《准则》和《条例》的有效施行。要知敬畏。从近年来查办案件情况看,“破法”必先“破纪”,根子在于少数党员干部漠视党纪、心中无戒。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敬畏纪律,始终坚守《准则》树立的“高线”,不越《条例》规定的“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促担当。认真贯彻省委落实主体责任“五抓五看”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勇于担当、善于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两项法规贯彻好、执行好。要作表率。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既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又守住党的纪律“底线”,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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