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6-09-14】 【来源:涵江区纪委】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中秋、国庆将至,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三江口镇后郭村原党支部书记佘金辉、原村主任陈庆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6月30日,后郭村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后发放鲁花花生油5L每人1瓶,单价130元,共计发放168份金额24402元(含税)。佘金辉、陈庆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庄边镇吉云村支部委员黄文策违规送礼问题。黄文策为了得到镇包片领导的工作支持,于2014年9月3日通过庄边移动营业厅向镇包片领导手机号充话费500元,并发信息告知。镇包片领导获知后立即将话费充回到黄文策手机。黄文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四风”问题,省纪委明确了“七个严禁”的纪律底线: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等节礼及礼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配备和管理、使用公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区纪委启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结合中秋、国庆纠正“四风”问题,牵头协调,财政、审计、人社、国税、地税、工商、政府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各级各部门进行督查和推动,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要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特点,紧盯奢靡享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乡镇、部门(单位),区委、区纪委将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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