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07-08】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今年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把工作落脚点放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巩固深化提升“点题整治”工作,从群众信访诉求中筛选典型问题跟踪督办,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

  福清市城头镇彭洋村村委会原主任张秀平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收受工程承包方贿赂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张秀平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彭洋村“美丽乡村”“生命公园”及“新建新村部”等工程项目的承接、验收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工程承包方提供关照,并多次收受承包方送款合计6.5万元(人民币,下同)。2022年6月,张秀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南安市九都镇秋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世电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黄世电未经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以借款、预付款、工程款等名义3次挪用村集体资金共计37万元,用于个人银行贷款短期周转后,再将款项存入村委会账户中。2021年11月,黄世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建瓯市南雅镇林场原主任余深华侵占五保户存款问题。2020年6月至7月,余深华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办理相关证明材料、开具林场委托书,通过向银行挂失销卡的方式,冒领林场两名死亡五保户银行存款3.08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21年10月,余深华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武平县岩前镇龙井村党支部原委员、原国土协管员曾连秀优亲厚友问题。2019年2月,曾连秀利用填报拆迁户旧村复垦补偿协议书的职务便利,帮助亲属调增补偿标准较高的旧宅住房及宅基地面积,调减补偿标准较低的门坪面积,在补偿面积不变的情况下,违规多领补偿金2.37万元。2021年11月,曾连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亲属违规领取的补偿金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中,有的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过程中假公济私、收受贿赂,有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动歪脑筋”,有的把“黑手”伸向困难群众的口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这些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啃食群众获得感,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受到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实施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顺应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促进解决民生痛点、难点,切实把为民办的实事做实做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促进干部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上,监督保障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巩固深化提升“点题整治”工作,把握好“效果”和“作风”两个关键,持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和干部不作为问题,对结题完成项目要持续关注、固化成果,对深化推进项目要找准切口、实化举措,防止整治走过场、“一阵风”;对深层次问题要聚焦体制机制性障碍,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进一步提升整治成果,久久为功,让群众主体更加凸显、行业纠治更加精准、监督推动更加深入、促进治理更加有效。要持续推动监督下沉落地,针对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以乡镇纪委的作风转变来监督和推动基层工作作风转实,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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