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委原书记何德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19-10-12】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诏安县委原书记何德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德发违反政治纪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利用职权违规过问涉黑案件处理,扮演“大伞护小伞”的角色;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泄露干部选拔任用尚未公开的事项;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何德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入党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目无法纪,私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于一身,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德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福建省第十次党代会、漳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诏安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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