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涵江区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17】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017日开始,委巡察组对萩芦镇党委、国欢镇党委、新涵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并同步对商城党工委和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40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区委巡察一组

区委巡察二组

区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单位

萩芦镇党委

回头看:商城党工委

国欢镇党委

新涵工业集中区党工委

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区工商业联合会、区台湾同胞联谊会、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回头看: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党委

巡察组负责人

  长:柯武夷

副组长:吴玉琴

  长:陈   

副组长:张超琴

  长:林志贤 

副组长:郭仁弟

专门值班电话

3319661

(8:00—18:00)

3319662

(8:00—18:00)

3319326

(8:00—18:00)

通信地址

涵江区B10001号邮政信箱

涵江区B10002号邮政信箱

涵江区B10003号邮政信箱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