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涵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4-13】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6月24日至7月26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残联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10月12日,区委巡察二组向区残联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区残联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领导班子对反馈意见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先后召开2次支部会议,5次理事扩大会,研讨整改方案,听取整改汇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2019年10月23日,区残联领导班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成员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成立了以支部书记钱金存理事长同志为组长、宣传委员邱凤梅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各业务经办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协调推进整改进度。研究制定了区残联党支部《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措施,分别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

(三)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实效。区残联党支部坚持问题导向、讲求实效,将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巡察问题坚持“公开”抓整改,让全会党员、干部职工清楚整改事项,参与整改过程,监督整改情况,评判整改效果,坚决做到问题查摆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四)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共制定或修改完善5项规章制度,持之以恒长期坚持,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简单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缺少学习计划安排”等问题,2020年3月17日重新修订《涵江区残联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及时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时间、主题、内容、形式,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学习。2019年10月至今,已组织《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三十讲》集体学习4次、自学1次。二是针对“集中学习时间与签到时间不一致”等问题,因工作人员在签到时未及时填写签到时间,导致在自查时补写时间发生错误,把2018年12月误写为2019年12月。进一步加强工作严谨性,严格按要求做好签到, 防止类似问题再出现。

2.关于“贯彻上级关于助残惠残决策执行力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惠残工作落实不扎实,对部分惠残项目实施的资金项目情况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等问题,一是2016年乡镇卫生院康复室建设补助经费由莆财社〔2016〕124号文件下达至区卫健局,区卫健局已于2016年11月下达庄边镇、萩芦镇卫生院康复室建设补助;2017年因梧塘镇卫生院康复室建设未达到莆卫基层〔2015〕182号文件要求、无法提供康复室建设发票与清单,经协调区卫健局督促落实后,已2018年12月下达。二是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助18.5万元已于2017年12月8日发放到位, 2018年度15.5万元和2019年度15.5万元均严格按时间节点及时拨付。三是区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受理服务中心常态化办理残疾人证业务,2019年新增设涵江医院、精神病医院为“一窗受理”窗口,实现“一站式”办证。

3.关于“项目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涵江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福乐家园)配套附属工程建设进度滞后”问题,2019年10月24日召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残联法律顾问召开涵江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福乐家园)配套工程协调会,责令施工单位作出承诺,倒排进度。2019年11月18日再次召集施工单位、法律顾问召开配套工程进度加压促进会。2020年1月14日函告施工单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进度。2020年2月20日通知施工单位做好复工复产准备,3月6日函告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组织施工人员开工。截止目前,已完成场地路面基础、路面碎石基层铺设、消防管安装、六楼办公室改造修缮、围墙砌筑和围墙栏杆安装、雨污水管道埋设、门房一层主体结构等。下一步,我会将继续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推进附属配套工程建设,保质投入使用,为残疾人高效便捷服务提供场所。

4.关于“跟踪回访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就业创业扶持资金、残疾人护理、生活补助后期随访不到位,回访形式单一,缺少实地走访”等问题,一是就业创业扶持资金是社会化发放形式,直接发放至对象账户,区残联每年资金发放后采取实地走访和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扶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2019年9月3日—19日,区残联工作人员深入大洋乡、庄边镇、新县镇、萩芦镇、江口镇、三江口镇、梧塘镇、国欢镇、白塘镇等实地走访核查10户残疾人就业创业情况;二是残疾人护理、生活补助资金由民政部门发放,区残联配合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类别和等级审核工作。

5.关于“惠残补助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申请材料缺失、不齐全、审批表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我会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加强惠残助残相关政策学习,进一步规范申请材料填写和整理归档,严格把关补助审批。一是关于“2015年机构托养申请表基本上只填写申请人名字,未登记与托养人关系等其他信息”问题,已将15份申请表信息全部补充完善。二是2018年无障碍改造方面,已补齐涵西卢某某申请表基本信息;白塘镇陈某某前后对比照片曾录入海西助残系统,现已将照片打印附后;涵东程某某改造情况与申请一致,已将其改造照片附后佐证;《莆田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办法的通知》(莆市残联[2017]23号)文件中没有规定乡镇盖章,故萩芦镇张某某申请表无需乡镇盖章。三是精准康复补助方面,已将2018年三江口镇陈某某的医院证明、国欢镇许某某的医院清单和银行卡复印件、江口镇黄某某的医院服药清单等材料补齐,因购买精神药物的相关证明只有发票和清单,无需提供结算单。四是助学补助方面,2015年新县镇黄某某(高中)申请材料及2016年涵西杨某某(高中)证明已归档。五是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方面,因残疾儿童家庭的特殊性,申请康复补助多为父母办理,训练陪护多为祖父祖母,所以会出现前后材料签字字迹不一致现象。关于2014年江口镇许某、萩芦镇李某某、2015年萩芦镇陈某等儿童康复训练相关材料前后签字字迹不一致问题,已将家属提供的不同人员签字情况说明附后。关于“2015江口镇肖某某申请表上无家长签字”问题,因其父亲及家人现在国外,将肖某某委托其父亲的姑丈陈某某监护,已由国内监护人陈某某补签。2016年涵西办林某某费用总表中12月份家长签字已补签。2018年白沙镇邹某某的训练清单(补齐清单后与报销月数相符)、江口镇陈某某训练清单、庄边镇黄某某医院证明、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已补齐。

6.关于“专项资金发放、使用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因残疾人信息未及时变更造成民政多发放补助” 等问题,在2016年审计发现该问题后,已将多发补助7.244万元全部收回并上缴区财政金库。我会将进一步认真审核残疾人残疾类别和等级,及时向区民政局报送上月的残疾人证变更、注销、过期、迁出、迁入名单。二是针对“拨付超额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金方面,仅凭企业提供的内业资料,未对企业实际安置残疾人数进行现场核实,后续跟踪不到位”问题,按照《关于支持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残联教就[2015}87号)文件规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非福利企业的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安置残疾职工情况要进行实地核查。我区符合补贴和奖励条件的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只有鑫祥股份有限公司(福利企业)一家,区残联根据经税务部门现场核实福利企业每月实际安置残疾人数的《莆田市福利企业职工变动审核认定表》进行认定。我会采取实地走访和查阅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对鑫祥股份有限公司集中安置残疾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将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金使用的发票及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入档备案,确保惠残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7.关于“监督制约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在儿童康复训练补助中单位一把手没有履行“一岗双责”,存在业务人员一签到底”等问题,加强落实“一岗双责”,明确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内部股室责任清单、岗位职责等,并于2019年11月20日健全完善儿童康复补助业务流程图。二是2015年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中,超标准支付儿童康复补助4.08万元,2016年审计过程中已全部追回;民办康复机构多开训练医疗费超标准补助8.62万元,已于2017年5月全部收回区财政。三是2019年以区政府名义出台《涵江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救助范围和条件、申请和报销程序等,加强监管,严格把关儿童康复训练发票报销结算,确保不出现财政救助资金流失。

8.关于“财务制度履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15年2月28日残疾人专项调查培训会议39308元,仅提供酒店开具的发票,没有培训文件、会议签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等问题,已将培训文件、会议签到表等材料附后。并在2019年11月20日的理事扩大会议上,通过了修订完善的《涵江区残联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财务报销手续。

9.关于“对康复机构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对民办儿童康复机构培训的真实性把关不严,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按当年度最高补助标准开具报销发票,存在套取资金嫌疑”问题,2017年1-8月先后有14名涵江籍0-6岁残疾儿童在城厢区心连星特殊儿童康复咨询培训中心训练,其中9名存在每月补开100或300元情况。2017年区残联审核报销材料时有发现此问题,当时咨询其他几个县区也存在相同情况都给予报销(全市共性)。且据城厢区心连星特殊儿童康复咨询培训中心训练提供的“2017年1-8月份缴费明细表”和“2017年1-8月份银行转账记录”显示,9名儿童每月实际缴纳的康复训练费用均大等于补助金额,并不存在套取资金的问题。二是针对“康复机构票据开具较随意,2017年12月31日报销郑某某康复训练费用1500元发票时间为2016年11月(发票号00708735),却附了12月份的训练清单”问题,2017年区残联审核报销材料时有发现此问题,当即通知城厢区爱儿康特殊儿童培训中心不能提前开票,但培训中心表示跨年度发票不可作废,区残联进一步了解,机构存在提前收取下个月训练费用才能继续康复训练现象。我会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严格把关儿童康复训练发票报销结算,未再出现类似问题。

10.关于“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责和党建述职重要内容”等问题,从思想上真正认识意识形态的重要性,2019年开始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19年8月15日召开会议学习了《涵江区委办印发<关于2019年上半年我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的通知》;9月17日通报了《涵江区残联党支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分析了我会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态势和风险点,及时部署了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11月18日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并交流心得体会;12月9日传达学习了《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思考》专题讲座内容,探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针对2018年度班子及领导个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均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问题,已及时完成修订,在材料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1.关于“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对如何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不清”等问题,我会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党员责任担当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整治始末》、《红色通缉》 及《巡视利剑——利剑高悬》等;2019年9月24日,组织全体党员到涵江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白塘镇洋尾村李富纪念馆参观学习;2019年9月25日,邀请省直机关讲师团陈晓声教授作《不忘初心守规矩,牢记使命得始终》党风廉政专题讲座;2019年11月12日,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19年12月3日,学习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同时支部书记作《“打铁还需自身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专题党课。二是针对“2018年度无廉政谈话材料等,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无具体科室和实施时间”等问题,已将2018年度廉政谈话材料附上,并于2019年11月20日开展2019年度廉政责任谈话,针对关键节点进行廉政提醒,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监督和纪律的约束,切实将廉政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2019年12月4日印发重新修订的《涵江区残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股室、实施时间等,并发送各股室、直属单位学习知晓、遵照执行。结合残联实际,排查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针对梳理出的领导干部、股室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各类风险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区残联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从体制机制上堵塞风险漏洞。

12.关于“对工作纪律、制度执行方面的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16年2月29日福乐家园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没有派残联正式干部履行对工程监管责任,日常监管及验收均由聘用的残疾人联络员梁某某代为履行,并违规发放2000元补助款”等问题,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干部职责,突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范点,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涵江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福乐家园)配套附属工程甲方代表调整为全体残联在编干部,由全体在编干部履行监管验收等工作,并于2019年12月4日收回违规发放给残疾人联络员梁某某的2000元补助款。

13.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人员《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及时对不规范账务进行处理调整。针对“2015年2月28日发放2014年度绩效奖金(33633元)错放在事业支出/在建工程科目”的问题,已调整至事业支出/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

14.关于“原始凭证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分固定资产购买合同没签署时间、询价单无询价人签字”等问题,已全部补签到位。二是针对“发票抬头有涂改痕迹”问题,由于商家开票时打错抬头,已在更正后的抬头处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三是严格财务报销审核,对审查出的原始凭证有记载不完整、不正确、不符合规定的单据附件等,退回报销人进行补填或更正后,方可办理报销。

15.关于“审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财务人员会计相关知识学习,增强财务审核把关意识,及时完善报销手续。一是针对“部分慰问清单未填写具体慰问金额,宣传材料清单明细无经办签字”等问题,已补签。二是针对“存在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发票背面多人签字但无注明经办人、证明人”等问题,已规范差旅费报销,将车费和伙食补贴单列;发票背面签名时注明“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

16.关于“报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财务报销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报销程序、手续,对不完整、不正确、不符合规定的报销材料,退回报销人进行补填或更正后,方可办理报销。一是针对“2015年6月30日福乐家园电梯款193000元没有招投标材料”问题,已将电梯跟标采购报告、购置电梯征求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征求分管副区长、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意见,一致同意)复印件一并入账。二是针对“2015年6月30日支付给江阴市新盛医疗器材设备有限公司的轮椅、助行器费用68500元缺少询价合同”问题,下一步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照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等,通过公开招标、网上超市采购、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采购。三是针对“2015年8月31日绩效奖金32000元发放表名单与残联文件中名单不符”问题,2015年8月31日发放的是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联络员2014年度绩效奖金,区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上班的工作人员2014年1-9月为陈思文(10月份起到市残联上班)、10-12月为陈丽敏,2014年度绩效奖金是按月份比例发放;《关于继续聘任吴金珠等14位同志为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联络员的通知》(涵残联[2015]04号)文件为续聘名单,故存在发放表名单与文件中名单不符的情况。四是针对“2015年10月31日支付给市康复医院52人白内障复明手术费用78000元没有附具体名单”问题,已将名单附上。五是针对2016年12月31日残疾人无障碍改造补助金64000元无主要领导签字”问题,已补签。六是针对“支付给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预算审核费4233元无相关合同材料”问题,已将涵江区工程造价咨询预选库中介机构抽签确认表(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涵江区政府性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委托书(内含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内容)复印件一并入账。七是针对2018年12月31日购买两台电脑9800元未附采购合同”问题,两部电脑是通过政府采购网网上超市采购,已将其合同一并入账。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7.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起将党组织建设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使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针对2017年支部工作总结中出现“本人带头” 等字样问题,将2017年以来的支部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进行全面自查,已及时修订改正。三是针对“2019年度未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没有提供党员大会签到材料”问题,经查阅,我会已于2019年3月制定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上报区直机关党工委;2019年度党员大会结合主题党日开展,会议签到表中未明确标识党员大会议题,现已明确党员大会和主题党日活动分开签到。四是针对“党建总结内容2018年与2017年相似”问题,区残联党支部于2017年11月23日新成立,工作开展不多,所以将2017年党建工作内容放在2018年以充实总结内容。下一步,我会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抓手,立足残联职能,不断创新党建活动方式,丰富党建工作内容。

18.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充分,部分局务会议只记录大致经办人工作情况汇报,无具体事项研究或讨论发言过程”等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涵江区残联“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进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如2019年10月23日,由会班子成员、理事会成员集体研究讨论调整涵江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福乐家园)配套附属工程甲方代表等问题,经过充分研究讨论,决定将甲方代表由残疾人联络员梁某某调整为区残联全体在编干部,由全体在编干部履行监管验收等工作。二是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会议记录工作相关要求和要点,更加详细记录参会人员讨论发言过程,做到层次清晰、意思真实、语言规范、内容完整。

19.关于“机关内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内部管理,突出制度执行力,2019年10月以来已组织人员随机开展突击检查5次,检查中未发现干部职工违反上班纪律等行为,并反复强调将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严格按照《涵江区残联考勤管理制度》规定从严处理。将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每月根据日常考勤签到及请销假手续进行考勤情况汇总,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0.关于“相关制度未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已有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认真清理,对不适应新形势的予以废止,对工作需要但又存在设计缺陷的抓紧制订完善,对需要细化调整的补充调整。2019年11月20日,重新修订《涵江区残联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废止《涵江区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今后将认真借鉴其他单位规章制度,防止出现不结合本会实际照抄照搬现象。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充分认识规范会议记录是夯实基层党建工作的丰富载体;要求记录人员加强学习,不断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记录,更加详细记录参会人员讨论发言过程,确保记录完整、准确、清晰。二是2017年《民主党员评议情况登记表》中“党支部评定意见”详细阐述了每位党员的评议结果,已在会议总结中补充说明党员评议结果;三是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共查摆党员干部问题清单32条,均已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按期完成整改。制定理论学习计划,采取网络、报纸、党员e家、学习强国app、学习辅导丛书、实地参观和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及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等列入集体学习内容。五是精心谋划党课主题内容及授课方式,把专题党课讲新、讲真、讲实,以高质量的党课,助推主题教育深入开展。2019年11月5日、6日,区残联党支部书记钱金存理事长、宣传委员邱凤梅副理事长在深入基层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分别为全体党员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活动专题党课,传达一线调研成果,提高党员服务群众意识;2019年11月18日,宣传委员、副理事长邱凤梅作《中国制度的内在逻辑和显著优势》专题党课;2019年12月3日,支部书记、理事长钱金存作《打铁还需自身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专题党课。针对“党课教材不规范、没时间落款”问题,已全部补充完善。六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中共涵江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涵江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涵委组综〔2018〕14号)文件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19年8月至今,共开展7次主题党日活动,分别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党旗增光辉,为职工献爱心”、“不忘初心再出发,勇担使命做先锋”、“你我共携手·呵护母亲河”保护木兰溪志愿服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学细悟筑牢初心、笃行实干担当使命”等,不断丰富主题党日载体,提升主题教育质量。

(四)落实审计、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方面

22.关于“对上级督查、检查的问题存在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识不足,存在过关心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对上级督查、检查存在问题,及时召开理事会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制定问题整改清单,确保责任到岗到人,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实效。一是针对“2015年梧塘镇李某某5000元、黄某某3000元康复扶贫贷款未追回”问题,经催讨梧塘镇李某某5000元、黄某某3000元康复扶贫贷款于2019年1月9日还款2000元,2019年4月1日还款2000元,2019年7月7日还款4000元;已全部还清。二是针对惠残检查提出康复《救助卡》缺失”等问题2016年儿童康复《救助卡》于惠残检查后已立即补齐。三是针对“惠残检查提出庄边镇卫生院康复室资金未及时下达”问题,2016年乡镇卫生院康复室建设补助经费由莆财社〔2016〕124号文件下达至区卫健局,区卫健局已于2016年11月下达庄边镇卫生院康复室建设补助。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涵江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福乐家园)配套工程尚未完工”问题。我会将继续加强组织协调,联合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大人员及设备等投入力度,力争2020年年底完工。

四、下一步措施

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会将在前阶段整改的基层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坚持盯紧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实处。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巩固已有成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工作。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抓好成果转化运用,通过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防止类似、重复性问题发生,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4-3566986;电子邮箱:hjcl3566986@163.com

中共涵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支部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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