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委巡察组向七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的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0-06-03】 【来源:莆田市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莆田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至12月,市委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老干部局(市关工委、市老年大学)、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红十字会、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7个市直单位和2个市属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秀屿区笏石镇开展提级巡察。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聚焦“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个重点”,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按照“四个落实”要求,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市委书记刘建洋主持召开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七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刘建洋强调,要聚焦巡察工作重点,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对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聚焦开放招商、项目带动,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任务加强监督。要聚焦巡察上下联动,在拓展巡察的广度、深度上再下功夫,稳步推进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全覆盖,精心部署安排,优化力量配置,确保按序时完成全覆盖任务。要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总结木兰溪专项巡察问题整改督导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机制,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等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市委政法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贯通不够,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存在火候不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温差,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有落差,发挥政法工作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存在效率不高,机构改革新增职能落实不够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仍需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未根治,工作重部署轻落实,专项资金监管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然存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执行党务规章制度不够严格,干部担当意识不够强,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整改不够彻底。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落实“以史为鉴、资政育人”重要指示不够到位。决策重大事项存在缺陷,推进史志资料征集工作不够有力,史志编撰质量有待提升,资料保管利用存在隐患,机构改革推进不畅,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紧。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触角延伸不够,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财务管理不严格。党建工作基础薄弱,主题教育开展不够严实,干部守成思想较重,使命意识不够强。干部选任不够规范,队伍年龄结构有待优化,交流轮岗统筹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委老干部局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推动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缓慢,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慰问异地安置离休干部、老年大学交流考察等厉行节约意识不强,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资产使用管理不规范;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重大事项决策不合规,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整改工作质量总体不高。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部分惠残政策未能落到实处、惠残资金未能落地见效,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监管缺位,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意识不强,未能及时追收资产使用收益,残疾人证核查复检工作进度迟缓,服残助残工作质量不够高,执行财经纪律不够规范;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严谨,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有的不到位,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

  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水务集团党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委领导作用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国企改革不予重视,现代企业制度执行不力,服务社会意识不强,群众满意度不高,做强做优集团主业办法不多,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任重道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工程招标领域防范廉政风险措施不力,物资采购领域管理混乱,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松散。落实党建责任表面化边缘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突出,选人用人不规范。对待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存在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屡查屡犯现象。

  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红十字会党组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党组织管全局作用发挥不充分,中心工作推动不力,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备灾物资仓库管理缺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官僚主义依然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财务管理失范。党的建设边缘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务工作不力,选人用人不规范。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城投集团党组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影响权利规范运行,企业发展前瞻性不足,风险管控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严,公共收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担当作为不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财务管理松散。党组织机构不健全,党的建设严重滞后,党建工作弱化、虚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打折扣,选人用人不规范。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财务管理较为薄弱,党费收缴管理不够规范。集体领导意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工委支部自身建设弱化虚化,“走前头、做表率”差距较大,选人用人工作执行不严。落实整改责任不够到位。

  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氛围不够浓厚,践行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有差距,坚持质量立校的根本遵循不够扎实,党的政治建设有待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严不实,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内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工程项目问题突出。班子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支部建设不够有力,干事创业氛围不够浓厚,选人用人工作执行不够严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市委巡察五组提级巡察秀屿区笏石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有差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两违”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采购管理制度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较为突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有差距,选人用人不够规范。落实市委巡察以及主体责任检查等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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